被老板要求超时工作,却得不到加班费,这在本地职场中不算新鲜事,很多人都曾遇到过。可是多伦多新移民纳西姆(Muhammad Umar Naseem)的遭遇着实令人辛酸:他在过去的7年间平均每周工作105小时,老板却没有掏一分钱加班费。近日,他将老板告上民事法庭,要求归还1.16万个小时的加班费,总额达35.5万元。 据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报道,现年31岁的纳西姆来自巴基斯坦,2008年来到加拿大。同很多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加拿大梦想”,希望有一天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汽车设计师。于是他考取了温莎大学,并获得了汽车工程硕士学位。 毕业后,纳西姆才发现“加拿大梦想”梦并不好实现。他努力找到本专业的工作,却四处碰壁,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到同胞开的加油站应聘。加油站老板苏亚比(Shoyaib Khan)同意聘用他,并明确说需要他加班工作,但不会有加班费。 纳西姆当时急着工作,就答应了。于是,他在油站一工作就是7年,从出纳员一直干到了经理。其间,他每周工作时间达105小时,其中超过一半也就是61小时是加班,但是老板“按照事先说好的”,一分钱加班费也不给他。 一开始,纳西姆并不知道安省的法律规定,工人加班一定要给加班费,而当他慢慢知道自己做为员工的权益,并向老板争取的时候,老板却不买账。他先是威胁会开除纳西姆,并说这会导致他被“驱逐出境”,然后又让人威胁纳西姆在巴基斯坦的父亲,让他“小心儿子的安危”。 苏亚比在加拿大多年,在大多伦多地区开了十几家加油站、钱多势大,纳西姆只好忍气吞声接着干下去。到了去年4月,他再也忍受不了自己被剥削,于是又向老板提出加班费的事情。这一次,他直接被开除了。 纳西姆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将老板告上法庭。他特别保留工作纪录时间表和电邮作为证明,而有6名前油站员工也表示,纳西姆经常要超时工作。 根据记录,老板欠他1.16万个小时的加班费,总额达35.5万元。 法庭文件显示,油站老板苏亚比先前有过压榨工人的记录。他曾因拒向员工支付假日工作的加班费,在2013年被法庭裁定违反了安省劳工法罪成,罚款360元。当时法庭并不知道,就在苏亚比被裁定罪成的同一天,纳西姆还在油站辛苦地加班,那天的记录显示他工作了16个小时。 《星报》试图采访苏亚比,但是被拒绝。他只是说:“我不会说(这事)是真还是假。我只想说,任何人有权说自己想说的话。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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