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居民杰克‧舒尔茨(Jack Schultz)站在繁忙大街路旁,手举「前方有雷达」的纸板,提醒过往车辆司机。警察以「妨碍交通」罪名开出$543罚单。舒尔茨将事情全过程贴到 Facebook上,引起广泛关注。 舒尔茨说,他从来没有收到过雷达超速罚票,但他不喜欢这个技术手段。在舒尔茨工作地址附近的170大街上,有一辆雷达测速麵包车。麵包车隐藏在树后,不易 被发现,过往车辆照样风驰电掣,起不到降低车速、减少事故的作用。舒尔茨称,雷达测速设备是市政府的「摇钱树」,只起到开罚单为市政府从市民手中抢钱的作 用。 舒尔茨的想法并非没有道理。从2011年到2015年,埃德蒙顿市政府开出的雷达超速罚单增加了两倍多,但车祸碰撞率几乎没有改变,2011年每 10万辆车发生碰撞28.9起,2015年是28.5起。目前的人身伤害碰撞事故确实比10年前降低了一半,但此成绩是2011年前市政府还没有从警方接 手雷达测速管理权之前取得的。现在埃德蒙顿居民付出数以千万计的雷达超速罚单,但对降低车速、减少碰撞和人身伤害并无影响。渥太华正在就是否安装雷达测速 仪进行激烈辩论,埃德蒙顿被用作反对安装的例子。渥太华的车辆碰撞率和交通事故引起的人员死亡和受伤的数量均低于埃德蒙顿,但渥太华开出的超速罚单仅有埃 德蒙顿的十一分之一。 既然市政府不肯做一些醒目的指示牌提醒司机减速,舒尔茨决定採取行动。他做了两个纸牌,分别写着「前面有雷达!」和「前面有摇钱树!」。他站在170大街路边,当有车辆驶来时就举起纸牌,提醒司机。司机们果然乖乖剎车降速。 舒尔茨曾被告知只要他距离雷达车100米以外,并且没有阻挡摄像机,就没有触犯法律。舒尔茨站立的地方距离雷达车远超过100米,也没有阻挡摄像 机,但仍然招来麻烦。4月29日,一名警官要求舒尔茨停止举牌,舒尔茨没有服从,而是据理力争。于是警方给舒尔茨开出了一张$543的罚单。 在路边举牌并不违法。警方罚单的罪名是「妨碍交通」,按照交通安全法的定义,「妨碍交通」是指肇事者的行动造成高速公路使用者分心、惊吓或受到干扰。 舒尔茨把高额罚款照片和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贴在了Facebook上,引起广泛关注,记者纷纷採访他。舒尔茨还收到了捐款,足够支付罚单。 舒尔茨认为他的权利受到侵犯,警察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他说已经请了律师,准备把警察告上法庭。 |
daydayupxx 发表于 2016-5-15 08:14
好什么人啊,不超速驾驶能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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