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否认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说法,但是对于涉毒犯罪来说,一个人的机会,真的只有一次。 文章的开头我想先说两个故事。 第一个,是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禁毒大队某民警的故事。 他在2014年3月的时候,在一起涉毒案件的抓捕中,被染有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咬伤出血。在一两周的窗口期后,经过检查,他很幸运的排除了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虽然如此,这段时间的忐忑依然让他记忆犹新,可是用他自己的话说,再排除感染嫌疑的当时只有一个感觉——“这里(禁毒大队)是我第二个家,有我可爱的同事,有我热爱的事业,也有我对打击犯罪的执著追求。” 第二个,是用两把64式手枪对抗AK47和手榴弹的故事。 故事的发生时间是在2007年3月25日,云南省盈江县的缉毒警员本想设伏伏击毒贩,却被毒贩重火力压制。警员们在一块巨石后还击,撑到了毒贩撤离。短短10分钟时间,就有三名警员负伤、三名警员牺牲。其中一位受伤的警员,因为山高路远,在送往救治的途中因为失血过多而离开人世,他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这路怎么这么长......” 第一个故事,是为了大家知道毒品离我们的生活到底有多近。而第二个故事,是为了让大家知道在缉毒战争里,有多少不被常人所看到的牺牲。 看到某涉毒明星即将复出并拍摄抗战剧,扮演的还是爱国“警员”的角色,甚至“与日本杀手组织展开了勇敢的斗争”,想必不只是我,许多人的内心都掀起了很复杂的波澜。 一下午我的朋友圈里都是炸锅的,朋友、同事们的愤怒与不解像是潮水一样一波接一波,而这位艺人新发的状态下,粉丝的欣喜与祝福让我感觉简直到了另外一个差池巨大的世界。 而今天,情况似乎也和那位牺牲的缉毒英雄的遗言一样——这路,怎么这么长。 我想或许很多警察同事或是网友的愤怒点,并不是在于某演员本身上。对于某演员来说,如果他能够忏悔着痛改前非,这当然是应该得到原谅的一件事情,而如果在往后的生活中真如一些报道里所说,痛定思痛努力投入禁毒事业中,从此再不沾染毒品,那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但是让同事和网友们不解的,是对于一个涉毒艺人的解禁。不管他是谁,不管他颜值多高,而是他曾经因吸毒违法,现在却拿着极高的片酬重新进入公众视野。这时候或许有些他的粉丝就要争辩了,人家赚多少钱是人家的本事,人家能拿到人家的片约是人家厉害,关你什么事,你是不是眼红是不是借人家炒作之类。 可是这时候我就想讨论一下对于演员、或者公众人物的性质了——一个曾经违法吸毒的艺人,他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这对于禁毒事业来说会有怎样的影响?这种影响很可能是致命的。 一旦开了这个头,吸毒的行为虽然不至于被合法化,但也就贴上了“可被原谅”的标签,而涉毒人员在吸毒后,一样可以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一样可以簇拥无数粉丝的温暖,甚至一样可以用新片报道里的“正能量”来形容宣传。 艺人在微博卖萌(截图) 很可能我的这些疑问都可以问上一句“某艺人的事情,关你什么事”,我当然不指望所有人都能体会过我体会的东西——比如身边缉毒警同事的工作危险、和兄弟阴阳两隔的痛、还有队伍在缉毒事业中的奉献。 然而这些东西,却正是我许多同事一样不解、愤怒的来源,因为大部分说出“不关你事”的人根本就不曾考虑过,如今可以让你躺在沙发上敲键盘给你偶像洗白的安宁生活,背后是多少人用流血和牺牲去换来的。而这种流血与牺牲,从来就不是什么“理所应当”。 更何况这次宣传的新片中,他饰演的是一名“警员”,我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影片,需要用一位被警察逮捕过的涉毒艺人来饰演警员?这种讽刺难道不是在打每一个看到的警察的脸吗?重新启用这种演员,是不是对于充满血和泪的沉重禁毒事业来说,太过不负责任?! 或许这时候有些人又要把美国23个大麻合法化的州、或是荷兰搬出来说事。 首先,美国和荷兰的合法化是建立在非滥用的基础上。其次,中国不等同于外国,国家体制、法规、文化都有很大的差别,不可一概而论。再者,鸦片战争中的痛,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曾经历过。虽然公元前139年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鸦片就传到了中国,可是要知道,药用和滥用是两个概念!很多新型毒品也一样是精神药物。 还有一些说法说是,他已经后悔了,已经认错了,已经入狱并接受那么严酷的惩罚了,你们还想怎样,他受的苦还不够多吗云云...... 而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之处啊,这种洗地显得毫无逻辑,非要把一个人真正做错的事情给凌驾到法律之上施加以道德的关怀怜悯。如果他什么都没干而接受这种惩罚,那他的确是受了苦了。但是别忘了他是吸毒,是触犯法律,因为违法而入狱接受惩罚并忏悔,这叫“罪有应得”。 绝对不要以为中国的禁毒情况很乐观。近年来,中国的毒贩越发猖獗,一些被宣传为“成瘾性低”“管制较松”的新型毒品数量越来越多,不但在国内大量生产,输出到东南亚各国,甚至还向韩日、欧美输出。而为了对抗猖獗的毒贩,近年来牺牲的警察数量,也在不断攀升。 一位缉毒警察的旧枪伤 或许很多人在说道缉毒警的时候都会提起两个著名的作品——一部叫做《中华之剑》的8集纪录片,还有一篇叫做《揭秘云南缉毒警察30年来的血色生活》的文章,可能很多人没时间看《中华之剑》,但是后面这篇《揭秘云南缉毒警察30年来的血色生活》我推荐大家都花个15分钟看看。 这两个作品里所说的牺牲警员,在平时也一样都是乐观、开朗,有着无穷正能量的人。 总是有很多不分是非的粉丝在给偶像洗白的时候用年龄说事,说 “啊他还小” “啊他还只是个孩子呀!” “啊他的人生才刚开始你们就这样残忍的对他” —— 下面文字节选自《揭秘云南缉毒警察30年来的血色生活》: 照片泛黄,李景华摘下眼镜,眯着眼。 “这几个牺牲了,这几个负伤了,还有这个因压力大自焚了……”她的手指在照片上慢慢滑过。她说:“照片是1982年拍的,禁毒班学员合影,当时70多人,现在仍干禁毒的,算上自己,只剩三个。” 为了给受伤的兄弟包扎,警员柯占军在船舱里蹭来蹭去,子弹击碎挂在身上的水壶和手机。事后有人问柯占军怕不怕,他没多说,只是憨憨地笑。柯占军1981年出生,是一位爱说爱笑的哈尼族小伙。警员们说,小柯笑起来脸上有酒窝,很阳光。前不久警局特意选了他的照片作为局里网站的形象照。 不过,如今再也见不到柯占军的笑容了。 2012年2月,在一次缉毒行动中,为保护同事,柯占军用身体挡在持枪的毒贩面前,后者向他的头和胸连开两枪。柯占军的死让前来慰问的西双版纳州州长落泪。遗体旁,州长感慨,没有在小柯生前和他握手。面对州长的感慨,柯妻哭了。她说,占军的手已经凉了。 这篇文章的结尾一句是:“在缅北地区鸦片种植面积已由低点的十几万亩反弹至五十余万亩,总体来说“毒情严峻”。看完节选,我们再来看看下面这些资料。这是我在中国警察网公开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云南省牺牲的缉毒民警一览表》里,找到的这么几个为了缉毒事业而贡献生命的英雄—— 施翔宁,男,1962年10月29日生,生前在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工作。1986年9月27日在追捕毒贩时不幸英勇牺牲,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他牺牲的时候,23岁。 严坤,男,1973年3月生,生前在思茅勐康边防工作站服役。1994年7月25日在缉枪缉毒中不幸被急流卷走,因公牺牲,1994年8月9日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他牺牲的时候,21岁。 张永文,男,1973年11月生,生前在红河边防支队绿春大队服役,曾任战士、班长,多次受嘉奖。1994年3月1日在打击边境贩枪贩毒的一次战斗中不幸光荣牺牲,1994年3月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被追记三等功一次,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他牺牲的时候,20岁。 尹铭志,男,1976年10月生,生前在德宏州章凤边防工作站工作,任班长。1997年8月3日在追捕毒贩时被长刀刺伤,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他牺牲的时候,20岁。 我想问—— 有多少人觉得自己的涉毒偶像年龄还小,受到这种待遇太过不公的时候想过,这些警察在牺牲的时候,也一样是这个艺人 “他只是个孩子” 的年龄。 有多少人在键盘前大肆辱骂我们警方对新型毒品管制太过严格,断送了一个艺人的人生时想过,这些警察在牺牲的时候,同样才刚刚开始他们的人生! 我知道有不少人能在键盘前,一遍遍的刷自己偶像复出的新闻欣喜若狂着,和我们这些不解而愤怒的人做着骂战......可是有几个人,能够哪怕放下手中的娱乐,去搜一搜这些牺牲的年轻警察的故事? 这位艺人发的欢乐的新状态,在几天内,已经有了3万多条回复。而《揭秘云南缉毒警察30年来的血色生活》发布已经正好一年,回复却仅仅有39条。这种关注度的天差地别,也让我理解到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以为涉毒艺人复出居然是“理所应当”甚至“值得鼓励”的事情。 因为,关于禁毒事业的血与泪,这份沉重,这份安宁稳定背后的可怕牺牲,根本就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了解。 或许这个涉毒艺人的青春配得上坎坷一词,让很多粉丝为之掉泪、心疼。那么那些和他同龄却已经和亲人阴阳相隔的年轻警员呢,他们的青春,又能用什么词语来形容? 这是很不公平的事情,然而就是这种娱乐至死的大环境下,才会有“没多少人关心死了多少缉毒警察”和“吸毒的艺人可以解禁复出”这样的奇怪的事情发生。 是呀,一个演员的“复出”总比多少“警察牺牲”来的有噱头,更多的点击率和讨论就能带来更多眼球,也就是更多的既得利益。 在这种娱乐至死的现况下,到了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真的感觉,是时候向这种无下限的娱乐说不了。 涉毒明星再遭启用的头是万不能开的,在这位涉毒明星之前,有多少塑造“好男人”“暖男”“正能量”形象的明星因为涉毒被封杀?开了这一个头,以后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第二批,第三批?那么当这些涉毒艺人都可以继续在公开平台抛头露面的时候,那些为了禁毒事业奉献出的生命,又是否可以回来? 我不否认,一个涉毒人员的改过自新,当然值得鼓励。在法律上他都已经服完刑了,他当然可以有自己新的生活,有自己新的人生,有自己新的态度——但是不应该“解禁”到公众平台上。更不应该继续以公众人物的身份抛头露面,去拍摄电视剧、电影这种有公众影响力的作品。 公众人物应该是公信力的体现,不应该与个人等同。作为个人,他在服刑完毕后当然可以有自己不被打扰和生活,可是一旦作为公众人物出现,他曾经涉毒的经历就将带来不一样的影响。涉毒人员再次公开以演员身份复出,是对禁毒事业毫无保留的不尊重。 服刑后的个人新生活,和公众人物的影响力,是两个考量。不要混为一谈。 还是那句话,撇开被迫吸毒不谈,主动以放松或是新鲜为目的而去吸毒的人,从那一刻开始已经放弃了一个公民对法律的恪守与对生命的尊重,不管他颜值如何,身家怎样,他此后都只是一个吸毒人员而已,更不用说明星与否了。 假设他们可以得到原谅与温暖,回到过去,依旧在公众面前抛头露面,微笑、挥手、歌唱、演戏。那么那些牺牲的缉毒警的家人呢?他们是否有机会看到亲人再回他们到身边?他们是否能再听到亲人的声音? 关于毒品犯罪,一个人的机会,真的只有一次。因为打击毒品的战争中的牺牲,是不可能挽回的,禁毒之战的沉重和严肃,让每年有更多年轻的生命为之而奉献,所以在毒品犯罪上,绝对容不得一次原谅。 我听过一句话——几乎所有缉毒警都很乐观,他们说,活着就要开心,这样牺牲了才不后悔。 所以我们的愤怒和不解的原因很简单—— 我们只是不愿意这些真正的缉毒警员们笑着、拼着命去保护的世界上,居然存在一群为吸毒人员洗白的粉丝,居然能拍一部让吸毒人员扮演警察的作品,居然能有一堆以为吸毒没事反正还能东山再起的人。 对于被毒品侵害的家庭、以及牺牲缉毒警察的家人来说,他们所失去的亲人,是拿什么东西都换不回来的。与毒品作战的这条路,道阻且长。对于毒品的容忍度,再怎么低也不为过。 整个社会应该形成一种风气——对于一切与毒品有关的人、事,都应该严肃以对、勇加指责、绝不纵容。正如那篇记录云南缉毒警30年风雨人生的文章里,某位警员说的一句话。 “你清楚,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而且知道这件事很多人不敢做。” 再长,也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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