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媒体报导,北京智慧财产权局裁定,苹果iPhone 6与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害中国佰利公司的专利权,禁止苹果在北京销售该产品。苹果对此已提出上诉。 「北京晨报」报导,佰利公司日前向北京智慧财产权局指控,iPhone 6和6 Plus的手机外观设计侵害了佰利的专利权。不过苹果不服,已提出反诉。 北京市智慧财产权局认为,经过比对,iPhone 6和6 Plus两款手机与佰利的「手机(100C)」虽有差别,但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认定二者无显着区别。北京市智慧财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0条作出决定,禁止苹果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报导指出,由于北京智财局的管辖权只限于北京地区,因此不影响iPhone 6以及6 Plus在中国其他地方的销售。不过法律界人士也说,北京智财局的决定,对其他地方仍有参照意义。 本案目前只是一审,苹果仍可上诉。 不过科技新闻网站Engadget认为,以苹果过去在中国的经验,要赢得这一仗需要很多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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