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在刚刚公布的“2016年社会进步指数”中排名第二,仅次于芬兰。这项指数由非营利组织“Social Progress Imperative”公布。该组织根据营养、医疗、教育、个人安全与权利等十二个领域,对全球一百多个国家进行综合评估。 2016年排在“社会进步程度极高”一类的12个国家依次是芬兰,加拿大,丹麦,澳大利亚,瑞士,瑞典,挪威,荷兰,英国,冰岛,新西兰和爱尔兰。 加拿大得分最高的三个领域是高等教育机会,人权和“宽容和包容”。得分较低的领域是环境,尤其是温室气体排放和对动物栖息地和生态多样化的保护。 0629S排名第14的日本和排名第19的美国属于“社会高度进步”一类。排在这一类的亚洲国家还有韩国(26),以色列(37),科威特(45),马来西亚(50)和泰国(61)。 中国排名第84, 属于“社会进步中等偏低”类。有七个国家名列“社会进步程度极低”类:也门,几内亚,尼日尔,安哥拉,乍得,阿富汗和中非共和国。 社会进步指数自2013年开始公布,参加评估工作的专家来自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等机构。 社会进步指数自2013年开始公布。今年的评估报告由哈佛大学商学院的迈克尔. 波特(Michael E. Porter)教授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斯科特.斯特恩(Scott Stern)等人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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