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房地产炽热,房屋价值与日攀升,一些上了年纪的屋主开始关注,当自己百年归老、下一代继承房产时,会否因为惊人的屋价升幅,相对需要支付大笔税款?如何才能在离世时不被政府砍去一笔身家? 已 退休多年的陈女士,早前跟一班年纪差不多的朋友茶聚时,大家讨论到房屋与遗产等话题上。有人说,自住的房屋从20年前移民时,以40万元买入,现在已升值 至接近200万元。如果过世,房屋变成遗产,继承遗产的子女,可能要支付一大笔遗产税,担心这笔税款会成为下一代的一大负担。 加国没征收遗产税 特 许会计师梁万邦指出,以上担忧其实并不成立,尤其所指的物业,是一所自住屋。「如果该物业是自住(principal house),在加拿大税例来说,是唯一赚钱仍可免税的项目。买卖自住屋所赚的钱不用赋税,但蚀钱也不能扣税,所以自住屋在买卖上的赚蚀,并不会在税务上 造成任何冲击。」 很多人都知道,加拿大是没有征收遗产税的,与遗产相关的税项,应该以资产增值(capital gain)的概念来衡量。当一个人死后,政府会把这人名下的财产视为按当天的市场价变卖。如果一个人在死之前卖掉自住屋,纵使这是在20年前以40万元买 入,现时升值至200万元,升值的160万元不用交资本增值税,买屋的40万元原本就是税后收入,也不用再交税。 如果将卖屋所得的钱「送赠」给子女,子女也不需为这笔财产交税。但如果是自住屋以外的房产,例如买来投资收租的单位,不论在生前转移还是死后变成遗产,都要缴付资本增值税。 另一例子是,C先生生前订立遗嘱,死后才将出租屋分给子女,这样单位的升值一样要计算资产增值税。这种情况下,承继物业的子女,便要交出资产增值税,物业才可转到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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