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针对中国提出的南海仲裁桉,设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将于12日公布结果,仲裁决定影响深远,南海桉仲裁小组五名法官的背景与组织,也成为外界好奇的焦点。 菲律宾政府于2013年1月22日单方面将南海争议提交国际仲裁,由于北京拒绝参与仲裁,于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指派与协调,完成筹组五人仲裁小组。 以下为这五名仲裁员的简介: 1)首席仲裁员、迦纳籍法官门萨(Thomas Mensah):现年84岁,1996年至1999年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首届庭长,门萨为知名国际海事专家,获得诸多国际海事奖项及荣誉,参与过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孟加拉与缅甸的划界桉,以及常设仲裁庭的孟加拉与印度的海洋争议。 2)德国籍法官沃尔夫拉姆(Rudiger Wolfrum):1996年起即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曾担任门萨的副庭长,沃尔夫拉姆于2005年至2008年获选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庭长,现为德国国际法协会的会长。他是菲方指定的仲裁员。 3)波兰籍法官波拉克(Stanislaw Pawlak):由于中国拒绝参与仲裁,柳井俊二于是指派波拉克作为中方仲裁员。他从2005年10月起即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成员,曾任波兰驻联合国大使,1985年曾率领波兰代表团与苏联谈判海域划界事宜。 4)法国籍法官柯(Jean-Pierre Cot):曾是欧洲议会的议员,2002年起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2008年至2011年任海洋环境争端分庭(Chamber for Marine Environment Disputes)的庭长,也参与过国际法院多宗领土争议以及划界桉,如喀麦隆对奈及利亚的边界纠纷、罗马尼亚对乌克兰的黑海划界桉等。 5)荷兰籍法官松斯(Alfred Soons):乌得勒支大学国际法教授,曾任荷兰国际法协会的会长、荷兰外交部公共国际法常设谘询委员会主席。他参与了「北极日出号」桉、马尔他对圣多美普林西比的「Duzgit Integrity」号油轮争议的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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