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最高法院周四裁定,涉嫌两年前在温东寓所,杀害母亲及斩伤一个女童的华裔男子萧嘉智,因为受思觉失调而犯案,毋须负刑事责任,但被告就要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日后需接受复核局审批,才可重返社会。 主审法官西尔弗曼(Arne Silverman、图)表示,法庭接纳精神科专家布林克(Johann Brink)对35岁被告萧嘉智所作的精神评估。 虽然证据显示被告是案中凶手,但布林克就相信被告患上人格分裂症,在不同时间会有不同的身分认同和幻觉,包括认为自己是药剂师、基因学专家、甚至诺贝尔奖得主。 基于布林克提交的精神评估证明萧嘉智是受思觉失调影响而犯案,所以西尔弗曼裁定被告毋须负上刑责。 事发于2014年4月14日,在温市京士威大道(Kingsway)3300号路段一幢柏文3楼,萧嘉智涉嫌用刀杀害63岁母亲萧邵燕娜,并刺伤一女童。 检控官称,女死者被刺中373次,女童要接受整容手术。 法官颁下“禁止报道”(Publication Ban),不得公布该女童身分及与被告关系。 其后,萧嘉智被控一项二级谋杀及一项企图谋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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