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岁女子日前涉嫌危险驾驶及恶作剧被安省西南部漆咸肯特(Chatham-Kent) 警方拘捕,声称在拘留所期间被要求除掉胸围,至翌日上庭见法官时仍未能穿回。该区警方早前因要另一名女子除胸围进行酒精测试而被法官斥责,宣布进行内部检讨政策,在拘留所应否向女性执行此项措施。 菲斯接受《多伦多星报》采访时,声称拘留期间被警方要求除掉胸围,直至翌日上庭时仍未能穿回。 人权组织认为菲斯被要求除胸围事件,是违反人权。《星报》网站 菲斯声称在拘留期间,被要求脱光衣服。星报资料图片 漆咸肯特警察总长肯纳支持警员专业判断及方法。 该女子菲斯(Tara Fice)向《多伦多星报》声称,这28小时感到莫大的创伤,警方要求她在拘留所除掉胸围,即使上庭见法官时仍要如此模样,令她及其家人万分尴尬,指这种处理方法视她为非人类。 居住在沙尼亚(Sarnia)南部的菲斯,是拿顿学院的学生,周日早上在男朋友家里被警方拘捕,控告涉嫌危险驾驶及恶作剧。菲斯声称,在警局内被警员要求除掉胸围,然后留在拘留所内,直至翌日早上出庭。 菲斯声称警员在晚上多次进入拘留所房间,告诉她要脱光衣服,并且在自杀监察看管下。她否认会自我伤害,表明精神清醒,最终她在硬地上缩成球状,借靠警方提供的连身衣半遮盖身体,只能穿短裤及底裤。 事主声称饱受创伤 菲斯声称周一被带上庭时,在法官、庭上职员、律师、家人及社区人士面前,仍然没有穿戴胸围。她指这是令人感到作呕,以为这些事只会在电影中发生,感到自己饱受创伤。 漆 咸肯特警方没有就此事作回应。但安省法庭上周撤消一女教师醉驾罪名,认为警察要求女事主除掉胸围接受酒精测试,是违反人权,该区警察总长肯纳(Gary Conn)周二发表声明,指警方的做法是考虑安全问题,因为胸围可被用作伤害身体或自杀。他强调理解有人被关进拘留所感到焦虑,但完全支持警员专业判断及 方法。 而漆咸肯特警方已内部检讨政策,并遭受倡导人权及妇女权益的组织广泛批评。不过,部分地方的警队部门认为,胸围的铁线有可能用作自杀、伤害警员或同所的人士。 菲斯的律师助理狄宁表示,当事人从来没有被警方拘捕,除掉胸围并非他们应该做的事情。倡导人权组织认为这是违反人权,指当事人受到不合理的搜查,发言人皮迪认为,无论是上庭或接受酒精测试,要求女性除掉胸围,是绝对荒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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