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民众有一天突然收到来自税局寄来的信,指经当局重新审核后,当事人共欠税局5万元税款,或会手足无措。有专家教路,若遇上相关情况应立刻付款,因上诉过程漫长,若税庭最后维持原判,在最坏的情况下,当事人或要付逾4万元利息。 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法律学院教授克里希纳(Vern Krishna)表示,市民无论决定是否上诉,都应先付税款。 克里布纳指,税局对欠款采用5%日计复合利息,而且款项为税后金额,就现时市场而言可算为极高的利率。根据现时重审程序需时数年来推算,3年后累积欠款将达5.8万元。 若不认同税局决定,他鼓励市民于税局寄出审核信件的90天内,向税局服务办公室提出反对,并列出理由及现时报税立场的相关资料。虽然市民能从联邦税务部申请延长期限,但实际上难获批,故他认为市民最好尽快付清税款。 当税局收到当事的反对通知,将于8周内发出通知书,确认已到相关申请,并于数月至一年时间内委派上诉专员与当事人联络。上诉专员会重新审核当事人报告,但克里希纳指,审核过程漫长,而政府延迟过程对其利率计算非常有利,故立刻付款才能避免利息累积。不过除了等待整整一年时间,他指市民可在提出反对90日后,向加拿大税务法庭(Tax Court of Canada)上诉,但将进入另一个司法程序及可能要市民额外花费。 他指,若涉及款项为2.5万元或以下,市民可选择进入"非正式"程序。他认为此程序有两个好处,其一为市民可在较缓和气氛下自行答辩,而且整个过程能于一年内完成。 但若涉及款项高于2.5万元,就必须透过正式程序办理。正式程序过于漫长,所涉费用亦不菲,市民最好交由专业人士处理。他指一宗复杂的案件随正常途径进行,审理过程能长逾12年。假设所涉金额为5万元,届时已因利息累积至9万元,若税庭最后维持原判,当事人可能要付上高达4万元利息。 克里希纳提醒市民在上诉时应了解,所有经税局审核的报告均被假定为正确,亦即税局无需再于庭上举证。即使报告中存有错误或计算上的错失,亦对市民有一定约束力,令举证责任推到上诉人身上。因此,市民上诉时必须以事实及理据推翻报告合法性(Validity)。若市民胜诉,税局将退回所有已邀交的费用,外加可作免税收入的3%利息,即税局收取利率约一半。 最后,克里希纳解释税制系统为自愿机制,即无人会被强制邀交入息税,举例指士兵在战场上可选择性忽略指挥官命令一样,而刑罚亦相对地较轻,包括没收财产﹑民事诉讼﹑刑事检控及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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