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明这个名字,恐怕对于很多中国人有点陌生。但这名被中国媒体称为“中国伟哥之父”的男子,不仅是个卷走2.5亿美元逃往境外的“红色通缉犯”,更在 国外相当有名——特别是在南半球的新西兰。甚至于,他还将那个国家的政府和政客玩弄于鼓掌之间,让这些官员帮助他逃避法律的制裁!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说说 这个人和他的故事.... 关于闫永明最初卷款逃离中国的原因,很多国内媒体在10多年前就已经报道过。简单来说就是,彼时他曾是吉林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曾经赚过大钱,但在2001年时公司业绩出现严重下滑,亏损高达5亿多元! 于是,这闫永明不仅不负责任地丢下这个烂摊子,甚至还卷走了公司2.5亿美元的财产,然后直接逃往了新西兰,并通过加入境外反华组织,申请“政治避难”的【套路】,以及利用虚假身份,成功在2002年获得了新西兰的永久居留权。 之后,他便开始在南半球操办转移赃款和洗钱的事情。比如他在避税天堂英属维珍群岛注册了一个皮包公司,然后用一个名叫“刘阳”的虚假身份在澳大利亚开设了一个帐号,进行洗钱。 但由于他的赃款太过巨大,结果当大笔赃款一起涌入这个澳大利亚银行的帐号时,很快就引起了该国警方的注意,开始调查闫永明利用虚假身份洗钱的勾当,并同时发现了他是中国方面正在通缉的通缉犯。 于是,闫永明一个拥有600多万澳元的银行帐号被冻结,吓得他连忙在澳大利亚的法庭上同意上交这个帐号中一半的赃款,才得带着剩下的钱脱身。 说起来这也确实让人挺无奈的:虽然这闫永明洗钱证据确凿,又是中国的通缉犯,可英美法系却允许控辩双方进行“庭前交易”。所以在这样的体制下,闫永明这样的犯罪分子往往就可以“花钱脱罪”... 不过,好在那被澳洲方面罚没的300多万澳元的赃款,之后还是被顺利转交给了中国警方。 当然,对于闫永明卷走的2.5亿美元来说,这笔300多万澳元的罚金不过是九牛一毛了。而且他的“大本营”也不在澳大利亚,而是新西兰。 所以,讽刺的事情发生了,就在2006年这边中澳警方成功追回被他卷走的300多万澳元时,那边新西兰方面居然批准了他的入籍申请,而且他入籍还是用那个名叫“刘阳”的虚假身份! 这要“归功于”闫永明打从来到新西兰第一天开始,就在不断布下的局。除了资助各路境外反华群体,把自己的犯罪行为“政治化”,好令自己获得这些境外反华 组织的“庇护”,根据新西兰媒体的披露,闫永明还一直在给新西兰的资深政客捐献“政治献金”,这其中就包括前新西兰移民部部长Shane Jones和前内政部部长Rick Barker,甚至还包括新西兰总理约翰·基! 所以,当年即便新西兰移民局的公务员们非常清楚闫永明在澳大利亚所涉及的案件,并且认为他根本就不够资格获得新西兰公民身份时,他的入籍申请却最终离奇地通过了移民部高官的批准... 而在顺利入籍之后,这闫永明更是变本加厉,他一边继续砸钱给法x轮x功x和民x运x等境外反华组织,让他们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是被中国政府“迫害”,一边继续经营着他在新西兰打造出的政治关系网,以至于后来该国政客的筹款宴会,都会选在他的中餐馆进行。 另一方面,在这些保护伞的庇护下,他不仅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疯狂购置豪宅和跑车,甚至还被新西兰媒体爆出在当地赌场挥霍无度,82分钟就耍光了500万新西兰元的巨款! 更荒唐的是,根据新西兰媒体的爆料,几年前当闫永明获得公民身份背后的政治丑闻曝光时,那些他花钱买通的政客反而还在积极为他辩护。其中一个名叫 Dover Samuels的新西兰工党资深政客,是早在2001年闫永明刚刚卷包逃往新西兰后很快就结识。而获得闫永明大笔政治献金的他,也非常卖力地宣称闫永明是 个“好人”,宣称他是“无辜”的,甚至还在向别的政客推荐闫永明时,胡扯说闫永明是 “民主斗士、人权斗士”,所以中国才要逮捕他... 这个Samuels的嘴脸,甚至连新西兰媒体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新西兰先锋报》就在文章中讽刺他说,别看他这么拼命为闫永明洗地,可当被问到知道不知道闫永明的巨额财富从哪儿来时,他却表示自己一点都不清楚.... 不过,别看这闫永明确实很通晓国外政治中最黑暗的那套东西,比如他知道只要自己支持反华组织就一定可以获得政治庇护,知道只要肯砸钱就一定可以“玩转”那些为资本说话的政客们,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哈巴狗”,但他却忘记了中国一直都在“惦记”着他,要将他绳之于法! 这不,这两天新西兰的媒体就报道说,经过中国和新西兰警方两年的配合调查,新西兰警方也决定起诉闫永明涉嫌洗钱的罪名,新西兰官方更透露中国政府已经表达要将闫永敏引渡回国受审的决心。 然而,就目前看来,闫永明恐怕又将因为新西兰的司法体制而脱罪,因为他已经与新西兰法院达成庭前协议,通过上缴4285万新西兰元(约合人民币2.08亿元)的财产,免除被起诉。 虽然根据新西兰媒体的报道,这笔钱会有一部分转交给中国警方,可如果这次闫永明又这么就跑掉了,那这恐怕才是货真价实的“体制问题”了。 其实,闫永明这个被咱们中国通缉的罪犯,却可以在新西兰过得如此潇洒,本就暴露了新西兰等西方国家体制中的种种弊端,比如政治献金,比如庭前的控辩交 易,这些在我们看来就是某种形式的“钱权交易”和“腐败”的东西,却在西方国家长期合法地存在着,结果反而让一些井底之蛙般的国人以为西方国家没有“腐 败”,没有“钱权交易”。 他们哪里是没有啊,他们只不过早已 合法化了,洗白了!——而这,也才是为何大批大批的中国巨贪和经济罪犯总喜欢往这些国家跑的原因:嚷嚷两句反华反共的口号,乃至加入个反华组织,然后花钱 买政客的支持,遇到法律问题就直接砸钱和解,然后就可以让自己脱罪,这样的体制,哪个中国的罪犯不向往呢?(反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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