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移民柯耀钧被控贩运人口案,经发还重审后昨日在卑诗最高法院宣判。法官裁定被告贩运人口和提供不实申请资料两项控罪不成立,但非法雇用外国公民控罪成立,将排期展开判刑聆讯。法官判刑时指,案中菲佣的供词多次出现矛盾,认为她不是一个可信的证人。 审讯早于7月时已经结束,但法官到昨日才作出裁决。柯耀钧穿著啡色西装外套出庭,他的妻子禤蔼玲和另一名女性朋友亦到场旁听,当法官作出裁决后,禤低头哭泣,由身边朋友安慰。 法官宣读判词时以较大篇幅提及案中菲佣口供的可信性,她说菲佣供词明显前后矛盾,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并多次更改之前的口供。法官先后列出最少7个疑点,当中包括菲佣曾供称不知道自己申请的是加拿大旅游签证,又垮酎照一直被柯耀钧保管,无法查看,但当被问及柯何时开始管有护照时,菲佣却出现前后不一的答案。而国泰航空公司职员作供时亦表明,每位乘客都必须亲身持有护照才能登机,证明菲佣的说法并不正确。 另外,法官亦质疑菲佣声称遭到柯苛刻对待的说法,菲佣曾表示长期被反锁屋内,不能外出,但屋苑维修人员作供时却明确指出大门并没有反锁。菲佣又指柯一家从未为她办生日会,但却有相片证明他们为菲佣庆祝生日,虽然菲佣坚称那次是柯耀钧女儿的生日,但生日蛋糕上却写上菲佣的名字。女佣曾供称在香港为柯家工作时待遇不错,但抵加后马上出现巨变,要长时间工作,没有休假,亦不准到教会,法官质疑柯对她的态度为何会突然改变,认为菲佣只是为了证明抵加后没有好事发生而夸大其辞。 法官指,菲佣是贩运人口控罪中的事主,但她的供词明显出现矛盾,故不认为她是一个可信的证人,裁定被告柯耀钧贩运人口罪名不成立,而该控罪也是三项之中最严重。 另一项提供不实申请资料控罪,是针对柯耀钧于香港为菲佣申请加拿大签证时有否作虚假陈述,法官指虽然柯抵加后的情况与申请时有出入,但这不代表他提出申请时是存心造假,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前提下,判处柯无罪。 至于第三项控罪非法雇用外国公民,法官指在警方揭发菲佣非法居留之前,菲佣一直有收入来源,而被告是她的唯一金钱来源。另外法官亦接纳警员的供词,指菲佣一直受聘于被告,帮他照顾孩子和做家务,而柯亦把菲佣的护照藏于抽屉内,以防她逃走,形容这是很多雇主的一贯做法,因此法官裁定柯罪名成立,将排期进行判刑聆讯。 柯耀钧步出法院时并没有表现出松一口气,并拒绝接受传媒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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