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杉矶圣盖博市又破获一起华人卖淫案,不过警方表示,检方将桉子退回给圣盖博警局要求再调查,所以目前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圣盖博市Del Mar街上的一处民宅内查获卖淫案件。 此案发生在圣盖博市Del Mar街1400号街区一处民宅内。 逮捕时间为8月25日下午3时半,共逮捕四人。 其中38岁的嫌犯杜冰(Bing Du,音译,下同)涉嫌组织卖淫罪(pimp),33岁的马文艳(Ma, Wenyan)和28岁的聂嘉欣(Ne, Chia Shin)涉嫌卖淫罪。一名35岁的菲律宾裔男子Orlando Espinola Villalon Jr则涉嫌买春被捕。 圣盖博市警局刑事组长Brian Kott表示,组织卖淫意思是在知情状况下,为卖淫者提供场所、帮助或者管理卖淫者,帮助收钱、维持秩序等,这是一项重罪(felony)。而卖淫只是轻罪(misdemeanor)。 在加州,轻罪最严重的惩罚也仅为县立监狱六个月监禁或1000元罚金。重罪则要到州立监狱服刑。根据加州法律,介绍卖淫罪如果成立,至少要监禁三年。 涉事的民宅位于车水马龙的Del Mar街上。旁边的巷子不到100米就是一所小学,市警局也在这条街上。Kott表示,是因为此民居停驻车辆过多,引起周围邻居注意。14日,这幢房子门 前的窗户后挂了很厚的窗帘,房屋前的草坪已经枯黄,房子本身也缺乏保养和维护,显得较破败。根据地产交易网站的信息,这个房子2013年才转手,成交价 51万1000元。屋内面积仅1000平方呎,两卧一浴。院子里则有一个凉棚,里面摆设了沙发等家具,但凉棚没有门,所以外面的人可以随意进入。不过当他 并没有人应门。 一名附近居民表示,这座房子确实有很多人进出,很吵闹。但不知道是卖淫场所。这里距离消防局咫尺之遥,距离警局也不到一哩,没想到如此热闹显眼的地方也有卖淫场所。房屋距离山谷大道很近,周围有不少华裔居民。 不过Kott表示,这个案子提交给检察官办公室后,又被退了回来。要求警方继续调查,因此他不便做更深入的评论。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圣盖博市警局查获的卖淫案被检方退回要求继续调查。今年1月14日,圣盖博警局在民宅抓获涉嫌卖淫相关犯罪的39岁华女吴蓉(Rong Wu,音译),同月19日,洛县检察官办公室拒绝起诉,将案件退给圣盖博警局并释放了吴蓉。 Kott表示,这种状况在法律界很常见,而洛县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Sarah Ardalani也表示,这种状况时有发生,并不罕见。 这是圣盖博警局今年第三次破获卖淫案。今年1月和6月,该市分别在Chestnut和New Ave上分别破获两起卖淫和组织卖淫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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