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以夫妻团聚方式移民到加拿大来的中国籍女子杨艷芬(Yan Fen Yang,音译),被移民官员认为是在假结婚行骗,要剥夺其永久居留权。这名一往情深的华女不服向移民及难民委员会提出覆核,申请上诉。裁判官认为她没有说谎,供词体现初恋情怀,欲与夫君白头到老,遂接纳其上诉申请。 这位女士名叫杨艷芬,她于1982年出生,并于2008年4月抵达加拿大并成为永久居民。她的丈夫名叫周驹(Ju Zhou,音译)。 杨艷芬称,她与前夫周驹是于2006年3月在中国大陆相识,当时周驹回国两周。在周驹返回加拿大之后,他们两人还是通过电话和书信往来。在2006年9月,周驹又回到中国与杨艷芬相会,随后在2007年1月,周驹向杨艷芬求婚。 杨艷芬和周驹于2007年3月在中国结婚,2008年4月,杨艷芬来到加拿大,与周驹及周驹的家人一同居住,直到2010年1月夫妻分开为止。 在一次夫妻两人吵架之后,周驹离家出走,而杨艷芬还继续留在周家,直到2010年8月。夫妻俩再也没有和好,直到最后离婚。 移民部的的一名移民官报告称,杨艷芬是以假结婚的方式来到加拿大骗取永久居民身分,因此要剥夺她的永久居留权。联邦公安部则认为,杨艷芬有参与使用假资料的行为。 而杨艷芬则称,自己的婚姻货真价实,从未想过要利用周驹作为拿到枫叶卡的跳板。虽然她和周驹的婚姻最后还是破裂,但也只是因为两人的性格不合而离婚。 负责聆讯的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裁判官库里(Valerie Currie)发现,周某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并且有了两个孩子。杨艷芬承认,她没有准备好接受上一个家庭留下的事物,结果令她感到孤独和孤立,而且还经常引发争执和冲突。当杨艷芬告诉丈夫她怀孕时,却被丈夫指摘不贞。周某随后离家出走,杨艷芬从此再也没见过他。 裁判官认为,杨艷芬的说辞前后一致,语出自然且直率,没有发觉任何矛盾的地方。杨所描述的与周驹的爱情的开端、发展和结尾,体现出一名年轻女子首次坠入爱河的真实过程。而且很明显,杨艷芬是希望能够与周某天长地久。 相反,公安部对杨艷芬的看法是出自一个来源不明的举报,该举报称,杨艷芬和其家人为此支付了4.5万加元。 但这个举报的内容却让人啼笑皆非,因为"告密者"称担保杨艷芬过来的人叫Pang Poon,并非周驹。如果告密者所说的情况是可靠的,但为什么最基本的事实如担保人的名字都是错的?因此裁判官不采信这个密报。 公安部还声称,周驹其实与他的前妻李蝴(Hu Li,音译)从1998年起就一直居住在一起,而杨艷芬却从来没有和周驹在一起生活过。公安部所提供的证据是,周驹与李蝴于2006年带着孩子一同返回中国,当时他们俩人已经离婚。 此外,周、李两人于2001年购买了一处房产,共同居住在此直至2010年,两人购买第二处房产。周驹的驾照地址表明,他一直是与他的第一任前妻一同居住。 杨艷芬在听证会上辩解称,周驹告诉她不愿更改驾照地址的原因,是因为出于财务原因才要保持与那所婚姻性房产的联系,他的第一任妻子和两个孩子从2004年离婚后,一直居住在那所房子内,而他本人也对那所房子保留有财政利益。 裁判官认为,夫妻俩即使已经离婚,但带着孩子一同回中国也不是值得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而这次旅行也是发生在周驹认识杨艷芬之前。其次,周驹的驾照地址,虽然都是和前妻购买的房产地址,却不足以说明没有和杨艷芬共同生活。 最终裁判官判定杨艷芬有权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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