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一个华裔男子申请入籍,移民官质疑他声称的居加日子是否真确,经过长达8年的审理后,当局拒绝了他提出的申请。他不服而上诉。联邦法院一位法官最近裁定,当局须要重新审核该男子的入籍申请。 申报收入被指不足“养家”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主编《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在周五发表的报告显示,联邦移民部指申请人张伟(Wei Zhang,译音)未有提供足够证据,以证明他在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0月17日期间居住在加国的天数。 移民部的文件指出,当局更发现,张伟所申报的加国收入,显然未足以支付房屋租金,以及支持妻子和两个子女的生活。同时,在报称在加国居住的4年期间,张伟仅有两个月缴付安省医疗保健计划(OHIP)的费用。 此外,张伟在申请入加籍时,仅提交已注销的中国护照副本。当局质疑他在2005年4月29日,即他报称居加期间,是在中国北京办理护照续期手续。 另外,当局更指张伟未能提供有关他两个子女入学出席率、他参与义工纪录,以及妻子受雇等重要文件。 今年8月,联邦法院一位法官表示,申请人稍后提供了已注销护照正本,经详细研究后,未有证据显示护照续期手续是在国外办理。法官最后裁定移民部败诉,须要重新审理张伟提出的入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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