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拿大主流媒体有关华商房地产的一系列报道,即推高当地房价的同时,还成功钻了加拿大税务局的漏洞。如果一个人口占4.5%的少数族裔总被一家媒体头版负面报导, 是这个少数族裔的问题, 还是这家媒体有问题?就不免使人产生这样的疑问。当然具体情况不会是yes 或no那么简单,不可能非黑即白,社会背景与事态成因都比较复杂。通过对事件的复合分析,一方面英文媒体的报道不可能都是空穴来风,但也有形或无形地渗透着丝丝缕缕的主观情绪;另一方面作为被频频报道的对象,虽然有的是个体现象,所引申的叙述或不无伸缩空间,不过作为某种程度上已被概念化的华裔群体,是否也应该就此进行深度思考,都在可议之列。在这里我们主张旅居加国的华人自强,至少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自律,另一个是自保。自律者,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让对方无话可说;自保者,在自律的基础上熟悉相关的游戏规则,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开发商上了《邮报》头条 《环球邮报》(Global and Mail)是加拿大英文大报,最近温哥华某位华人地产开发商受到该报“青睐”,被登上头条。据《环球邮报》披露,上述这名华商的前雇员举报称,该公司老板的客户在中国赚钱,然后授权该老板炒卖房产。而在加拿大银行申请按揭时,也是以这些客户的名义,包括首付、按揭月供、以及与房产相关的税务和其他开支等。但该老板是隐身的受益业主,因为房产转卖后,向客户偿还贷款和利息,余下的钱归已所有。值得强调的是,若干主流媒体在报道上述情况时,并未就事论事,而是有意无意地予以概念化,使之归类为温哥华房价居高不下的“真正推手”。把自己先推到一个道德制高点,摆出一付为民请命以平民愤的架势,对一个族裔进行“道德审判”。这种报道的风格和语气,进一步拉抬了某些大众情绪,至少在客观上起着某种助燃器的作用。 舆论攻防各持己见 据称上述当事人是大陆前公务员,移民之初带了约300万加元入境。目前住在西温,价值210万加元的房子全款买下,拥有轿车宝马和奔驰。由于此房是从当事人客户手中所买,故价格远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此人初始在温哥华收入不高,组装房屋框架生意没有成功,公司全部报告亏损。2014年公司介入房地产开发,步入赢利轨道。当事人被曝炒房逃税后,日前对媒体称要为自己正名:“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不是那样的人。”当事人还自曝财政情况,称之所以聘请专业会计和律师报税,就是为了避嫌逃税。有人指称,以贷款名义拿到这些客户的资金,从而不用交税,并承诺客户给予高利率回报。利用客户的财富,从加国贷款商那里获批按揭。上述那种投机炒房并不快速转手,而是共同营建某种独有的市场,较长时间持有房产,直到其大幅升值。这些房产或新建,或出租,或长期空置,可以说赢利形式不拘一格。从法律和税务角度来看,这样安排有利于避税,因为这些房产都不在其名下,客户申请按揭买房高出他本人可能的融资额度,可以最大限度地贷款。同时这些客户都把炒卖的房产定义为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尽管实际上都不住在那里。为此还有人认为,利用买卖自住房不用纳税的法律条文,当事人没有做错什么。只是他的客户在中国赚钱,但不在加拿大报税,要承担法律责任。另据英文媒体报道,还有一位华人在2014年的报税收入是59,711元,交税2,594元,而其妻在温哥华拥有并住着一间市值200万的住房。当年该华人又卖出另一间市值300万元的房屋,用于购买另外两套总值近400万元的房屋。该华人的收入来自中国,在加拿大没有入籍。但自称是卑诗省居民,这样可以将本地房产作为自住房,卖房收益不用报税。 政府与银行互利共生 有舆论认为,上述英文媒体的系列报道来势太猛,选择这个时机爆料,背景不简单,颇为耐人寻味。现今国民确实对房市不满,对持续上涨的房价感到不好受,并且普遍情绪化。 仅从卑诗省角度看,马上就要进行省选,面对种种压力,自由党省政府可谓背水一战,至少要把房地产的“政治正确”进行到底,在政治上现在已经没有任何退路。本来有些具体做法可以拿来抑制房价,但正是出于“政治正确”的考虑,执政党政府并不会付诸行动,尽管有时放在嘴上说说。比如就有人建议政府应该取消对自住房收益免税,堵塞这方面的漏洞,使借此炒房者无所遁形。不过这将招致更多加拿大人的不满,政客们绝不会认同,尤其是在选举来临之际。甭看反对党在这个问题上闹得欢,咬一口不撒嘴,一旦转换位置成为了执政党,一样会避免沾惹是非,况且这样做确实有“一竿子打落一船人”之虞。目前已经有许多数据显示,对于房地产投机的商业行为,本地一些金融机构有推波助澜之嫌,有人甚至用了“助纣为虐”的字眼。虽然此话言重了,但也确实有可议的空间。据称有在校读书的国际留学生,都可以钻空子利用银行的钱来炒房,而不用自己开销,可谓坐收渔利,空手抓蛤蟆。银行也乐见其成,给“英雄”提供“用武之地”。本来可以从严按揭,调整利息,但是每到一个紧要的转折关头,这些金融机构就会“以大局为重”。所以有人叹息:“当房价上涨,银行赚到了,加拿大人却被拖贫了。”就房地产市场来说,银行在这方面的某些失职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根据《反洗钱法》等相关条文规定,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方面,必须了解和明确房主及其背景。可是恰恰在这个关键的地方,某些银行的表现差强人意,使一些客户可以瞒天过海,银行方面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有赢利可赚就好。还有以众筹方式购买房产,只是垫付首付款而已,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以及“社会融资”。房产转手卖出付清贷款后,利润由参与众筹者分享。如何裁定这种行为的性质,似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分界。然而包括几大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的行为方式,也有政府的影子,以此装饰靓丽的经济表现,执政党政府也颜面有光。结果就是一方面高喊打击倒买倒卖的投机倒把,另一方面则变相纵容与之配套的金融行为,给投机倒把变相提供财力支持,是不是也有共犯结构之嫌?是否也需要趟一趟这块深水禁区?倘若政府不限制银行给没有本国信用的人贷款,什么加征15%PTT都是假调控。 发财有道以正视听 坊间有言“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虽然这话说得不大好听,把两边都得罪了,可是话糙理不糙。有关方面指称,上述老板本人并没有按揭中介许可或投资管理许可,实际却在做这些事。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纳税人的自住房必须实际住在该房,不能在买房当年卖出,否则,卖房收益不能作为自住房免税,要作为商业收益纳税。 另据某会计师披露,有人是根据想纳的税额来报收入,自我掌握这种弹性。例如本年打算纳税6000元,就让有关会计帮着划账,来列出收入的数目。这种做法实际上本末倒置,本来应该依据既定收入来报税。有关人士就此指出,加拿大税务局对这笔损失的收入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没有厘清在申报加拿大税时应该报全球收入,所以使一些人趁机钻了空子。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想在这些实务方面具体操作,也是相当困难和复杂的,因为不少相关财务资料都在当事人的祖籍国或者加拿大以外其他地区,鞭长莫及无法审核。灰色地带的出现,不是投机者以一己之力就能铸成。所以说要想真正抑制房价上涨,各级政府及所有执法部门必须一起努力,配套行动,方能奏效。上述逃税行为并非孤例,乃是税收体系的严重漏洞,使税务部门损失巨大。正如上述当事人本人所讲,家庭成员都在加拿大,而且会一直待在这里,这里又是一个法制国家,不要让孩子们以为有家人触犯了法律,或是不愿意为这个国家做出贡献。这种言传身教要比任何财富都来得重要,某种程度上讲精神遗产不亚于物质遗产。再说,实际上房价若能够渐渐稳定下来,即便对从事地产业的人来说也应该利大于弊,如果不是搞投机捞一把就走的话。因为从长远来看,房市崩盘也会影响到正常生意。 打破类别化从己做起 联邦数据显示,税务审计人员发现,去年在温哥华炒房和其他地产交易中的逃税金额约1430万元,涉及339间公司和个人。现在由于房价不断高企,“华人炒房”也在逐渐成为一种标签。如今又把“逃税”与“炒房”联系到一起,这无异于火上浇油。如果一旦这种归类被固化,就会带来许多有形或者无形的社会后果,从土豪到社区,从个体行为到整体操守,从个案到族属,往往就会给某些有企图心的媒体,提供引申发挥的余地。 其实到现在为止,至少在大温地区,导致房价飙涨的原始原因仍然是一团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无论如何,华人背负着某种“原罪”,个别华人难逃其咎,对此华社本身也有所认知,这似乎已有定论。一些人在国内从事投机已成惯性,并被视为能干,有商业头脑,如今越洋跨海,是锥子在哪儿都扎出尖来。结果这些“个体行为”累及无辜,难免有人就感到委屈,抱怨说“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和糟糕,大家都感到非常愤怒。就因为一小撮人从中获利,损害了我们一代人。”当下有人透过媒体疾呼华人绝不能当政治上的替罪羊,并高调赞赏华裔投资移民对加拿大的“卓越贡献”。这种主观意图其心可悯,但关键还是要靠当事人自己要强,应该牢固地确立逃税犯法的观念,以此约束自己的作为。所以打破归类和概念化要从自身做起,共同当作一份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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