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宣布推出申请枫叶卡快证的新措施,重新介定何谓紧急状况,并以公告形式订明符合申请快证所需的条件,包括申请人患上重病、亲人病危或死亡以及有工作需要,而其他理由均不会被接纳,变相收窄了可申请快证的范围。另外,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证明符合资格。有移民律师表示,相信新措施的目的是要防止有人滥用快证申请。律师指出,快证一般需时约七天可发出。 公告指出,合资格申请枫叶卡快证的申请人,必须在未来三个月内出现紧急状况需要离开或返回加拿大,"紧急状况"的定义包括申请人患上严重疾病、家人病危或死亡,以及有工作需要或要参加面试。新措施适用于移民部在本年8月29日或以后收到的枫叶卡申请。 在提交申请表时,申请人必须附上相关文件以作证明,例如已付款的机票和行程副本,清楚显示出发时间、目的地、机票价钱和付款方法。若申请与疾病有关,则需要提供医生证明、死亡证等。而与工作相关的话,就要附上僱主发出的信件证明。除了证明文件外,申请人亦需要附上信件解释申请快证的原因。 公告中亦列明申请快证的方法,若申请人身处加拿大并且未向移民部入纸,则需要在申请表信封上写上"Urgent"(紧急)一字,并附上上述的所需证明文件。 如果申请人身处本国并已经入纸,则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申请还未被上载到移民部的"电子申请状态"(e-Client Application Status,简称e-CAS)网页,申请人便要重新申请,并于信封上写上"Urgent"一字,但毋须再次支付申请费用。第二种情况是申请已上载到e-CAS,这时候申请人便可以直接到移民部网站递交申请快证的表格IRCC Webform,并于网站上载所需的证明文件。 若申请人不在加拿大,移民部则指对方可以申请"永久居民旅游文件"(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 回国,之后再循一般程序申请枫叶卡。 移民部表示职员会仔细审核快证申请人的文件,以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资格,若遗漏部分文件移民部会通知申请人补寄。如果最后认为申请人不符合快证要求,申请便会送回一般程序作处理。 枫叶卡续期的等候时间太长,一直是移民系统中的一大弊病,而移民部长较早前在全国进行改革移民制度的徵询时,每次都有人向他投诉枫叶卡审理时间长达数个月,并不合理;本年8月时枫叶卡平均等候时间为98天,而昨日移民部网站显示的轮候天数为6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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