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加拿大税务局(CRA)的解释,2017年7月1日开始,所有在加拿大的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人必须申报其居民身分,金融机构会将非加拿大居民和实体的账户信息,按年向加拿大税务局报送。通报的内容包括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税务部门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 因为有不同媒体将此处的非加拿大居民(non-residents)做了不同解读,导致有读者为此事担心。实际上加拿大税务局所说的非加拿大居民就是指的税务上的,应该叫税务非居民更为准确,税务上诉师胡商说,有人把留学生也划进税务非居民是不准确的,绝大部分留学生在这里居住、报税,当然是税务居民,反倒是有些持枫叶卡的移民因为常年不在加拿大居住而成为税务非居民,包括加拿大公民也可以是税务非居民。 据报道,这个名为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的国际协定,是在国际经合组织OECD框架下达成的,在各成员国之间展开自动财富信息交换,最大程度地避免逃税。 目前有101个国家和地区已经签署CRS协议,包括加拿大、中国和港、澳地区,甚至许多是传统上被认为是“避税天堂”的离岸金融公司的所在地维京群岛等地区,也包括银行业为客户保密而著称的瑞士。加拿大和中国不会在2017年成为首批(55个)正式加入CRS的国家,而都将在2018年和其它44个国家和地区一并加入。 按照时间表,中国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新的账户开户程序,并进行严格的信息审核,于2018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加拿大税务局将于2017年7月1日起,要求各金融机构收集非加拿大居民的账户信息,报告给加拿大税务局,也将于2018年开始信息交换。同时,香港和澳门也是于2018年启动信息交换。 虽说CRS协议之下中加间交流的只是税务非居民的金融信息,只会对极少数人产生影响,但随着中加之间合作的加深,未来对海外收入的申报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今年年5月,加拿大税务局长安德鲁在参加第10届税收征管论坛大会时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京会见。双方就中加税务合作交换了意见,双方签署了《2016-201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加拿大税务局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加拿大税务局签署的第一个合作文件,标志着中加双方税务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根据该谅解备忘录,中加税务部门将在2016年至2018年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及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加拿大政府从2013报税年度开始实行个人海外资产申报新政策,新政策要求报税者必须提供海外资产明细资料,要求细致到须列明包括存款银行名称等在内具体资料。对比之前的海外资产旧申报表(T1135),可以看到加拿大政府对海外资产申报及资产收入收税、追税的力度加大。规定税局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出新招打击不申报海外资产和收入者,而且将来与各国税务部门合作追查海外资产逃税的力度也会加大。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关于申报海外资产应请专业人士给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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