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慈善机构年尾几周最为繁忙,民众通常拖到12月31日税务年度截止前,匆促作出捐赠。业内人士称,慈善捐赠既是助人为乐,又可令捐赠人得到税务优惠,可谓一举两得。 在2013年,逾2,400万名国民共计作出128亿元慈善捐赠,等于捐赠者人均捐助531元,这是加拿大统计局最近的数据。 为非牟利组织提供支持的慈善机构Imagine Canada估计,上述捐赠额中,40%亦即50亿元善款,是在年尾6周内到位。慈善组织United Way与较小的社区基金会,都是该机构成员。 该机构行政总裁麦克唐纳(Bruce MacDonald)说:「这个时间捐赠会汹涌而来。确实,这个季节引致人们想到其他人。」 Imagine Canada说,人们捐款基于多个理由,但最共通的是与个人有某种关联。 麦克唐纳说:「不论是自己、朋友或家人,曾受益于一间慈善机构的工作,那就是无法取代的(动机)。」 慈善捐款动机通常是助人为乐,但也有经济上的好处。 根据现行税法,加拿大人向在税务局注册的任何慈善机构捐款,可申报为联邦与省税抵税额,最多到每年入息的75%。 报税时申报的捐赠,必须是税务年度12月31日或之前的捐款始有资格,但抵税额可以保留最多5年。 联邦抵税额是首200元捐款获15%,馀款为29%。慈善捐款亦获省府税务抵扣,从5.05%至20%不等。 比如说,沙省居民捐款400元,可获140元抵税额。 抵税额只能用来扣减任何应缴税款,但可在配偶之间分享。假如一方配偶入息比另一方高出很多,这个好处尤其明显。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PwC)税务合伙人李甘乃迪(Brenda Lee-Kennedy)补充说,假如人们预期不久的将来有更高入息,亦可将捐款的抵税额延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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