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重金属标记法》,任何质量标记或广告提及含金,须达定明纯度标准。资料图片 联邦政府竞争局昨日公布,早前在全国进行抽检行动中,揭发一家珠宝首饰分销商,将约5,000对镀金的塑胶耳环,当作真金首饰售予消费者,产品标记和有关广告均是不正确。 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在公布指出,这家珠宝首饰分销商在全国开设有零售店铺,亦备有网购服务。局方表示,多月前在全国进行抽检行动中,证实这家珠宝首饰分销商,将镀金的塑胶耳环产品,当作真金首饰售予消费者,所涉耳环数量约有5,000对,其产品标记和有关广告均注明是10-K金和14-K金。 局方称,事发后这家珠宝首饰分销商自愿采取纠正行动,包括在其网站和店铺刊登通告,在每个耳环盒附加资料卡说明,并且承诺今后所涉产品将会有正确的标记和广告。 竞争局认为该分销商之纠正行动,足以处理局方的关注,因而没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局方亦没有公开该分销商的名称。局方又强调,今后将继续透过抽检行动监察市场,确保珠宝首饰销售商遵从《贵重金属标记法》(Precious Metals Marking Act)及规则。 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 竞争局于今年4月,在温哥华、多伦多及满地可合共15家大百货公司及连锁店,抽检近1,000件绝大部分为金和银的珠宝首饰,结果发现16件纯度“有问题”,须送往加拿大皇家铸币厂(Royal Canadian Mint)作进一步检验。最后局方证实,有5件产品不符合其质量标记,而上述耳环首饰便是其中一件。 根据《贵重金属标记法》,任何质量标记或广告提及含金、银、铂(platinum)或钯(palladium)的一种贵重金属之质量,均必须达到此法例定明的纯度标准。一个质量标记(quality mark),显示出一件物品的质、量、纯度、重、厚及贵重金属之比例或类别。竞争局网站资料显示,每位经销商或人士若违反《贵重金属标记法》,经简易诉讼程序审讯而定罪(summary conviction),可被判处罚款最高至500元。 华裔珠宝店负责人 “未闻塑胶可镀金” 本报昨日访问万锦市两家珠宝金行负责人,两人异口同声表示从未听过塑胶物品可镀金。 其中一名负责人马小姐直言,上述分销商做法,属于欺骗经营行为。“若消费者(以K金价钱)购入该对耳环,获得的只是一件胶,(耳环)价值亦是胶的价值。”她说。 马小姐又指出,镀金的物料大多数是金属,例如铜、铁、不锈钢,又或者是其他坚硬物料,但镀金过程及焊接过程,皆涉及加热和高温,她因此从未听过塑胶物品可以镀金。 另一店铺负责人陈女士亦表示,没听闻塑胶物品可以镀金,她估计这可能牵涉一种崭新技术。 “或牵涉崭新技术” 她又透露,现时K金批发价大概是每克40元至50元,如一对K金耳环是重3克,连同手工,零售价约是200元。若该对耳环其实是塑胶而非真金,她会视消费者损失了200元。 对政府不向涉事珠宝首饰分销商作出检控,陈女士就认为这是不公平,当局有宽待大公司之嫌。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2-22 06:28 , Processed in 0.150179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