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使用雷达照片给司机开罚单遇到了困难。 上月魁省法院做出裁决,认为单靠固定雷达拍到的照片不足以向司机开罚单,魁省刑事和刑事检控检察长(DPCP)决定不会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律师Nicolas Rousseau的当事人在限速70公里的路上开到141公里/小时,被雷达拍下,通过信件方式收到一张$1,160的罚单,Rousseau以证据不足为由,成功推翻了这张超速罚单,虽然警方有照片和其他数据为证,但是法官认为这不足以向司机开罚单。 法官Serge Cimon下令取消这张罚单,并得出结论,雷达照片作为证据只是“传言”(hearsay),没有直接的证人目睹当事人交通违规,因此罚单并不成立。 现在DPCP同样认为,雷达照片的证据在一些情况下确实“不可接受”(inadmissible)。 自从法官Cimon做出以上裁决后,数百张罚单案被搁置。 DPCP发言人René Verret表示,将会逐个案件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证据都有效。 上月魁省交通部长Laurent Lessard表示,雷达拍照系统的投入是为了确保道路安全,此判决不会动摇雷达拍照的地位。 从2012年起,魁省开始安装固定交通雷达拍照系统,目前已经安装了151个,不包括学校和施工区域。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2-22 10:54 , Processed in 0.136770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