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的李小姐是一名华裔二代移民,因为在多伦多市中心一间便利店被韩裔店主赵先生骂“他妈的中国人(Fxxken Chinese)”,便将赵先生告上安省人权仲裁庭 (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要求赔偿11,000元,仲裁庭判赵先生违反安省人权法,但拒绝了李小姐的高额赔偿要求,最后判赔600元。 法庭文件显示,李小姐当时是个大学生,2010年8月22日,她乘坐过夜巴士离开纽约,并于2010年8月23日上午6:30抵达多伦多。在车上睡了一整晚后她感到口渴,便进入250 号Dundas Street West的一间名为International News的便利店购买饮料。 事发便利店International News 一进门就遇到了韩裔店主赵先生一张冷脸。李小姐从店内取了橙汁到收银处交钱,不料她翻遍口袋没有找到任何加元钞票,便问赵先生可否以美金支付。赵先生说﹕不可以!我怎么知道这是不是假币? 李小姐说这真是怪事,大多数商舖都接受美元。赵先生却说﹕你究竟有没有钱?没有的话滚出去! 李小姐马上火了,告诉赵先生说﹕不买了,我不会为你这种态度付款。两个人互相发飙,都用了粗话,包括骂混蛋(axxhole)等。 没料到当李小姐转身离开时,赵先生骂了句“他妈的中国人(Fxxken Chinese)”。李小姐闻听此言转身用韩语回敬赵先生说﹕你是种族主义者。说完就走了。 李小姐后来在大学接触文化渗透课程,决定投诉至安省人权仲裁庭。她在题为“个人能力文件”的文章中讲述了自己遭遇种族歧视并向安省人权委员会提出正式投诉的事件,并说这门课程给了她采取行动的力量。 李小姐没有证人,也没有代理律师,她在法庭自辩。赵先生则请来3个证人包括两名长期顾客和一名供应商,他们都作证称从未看到赵先生作出歧视性举动,但3人承认案发时都不在现场。赵先生说自己一直尝试以最佳服务待客,不存任何歧视;自己住在烈治文山,邻居都是华裔,因此跟华裔“一直相处得很好”。并说作为一名韩裔移民,他也曾受过歧视。 仲裁庭认为赵先生说了“他妈的中国人”,这违反了安省人权法有关种族、民族的条例;即使原李小姐说“混蛋”挑衅在先,也不能减免赵先生的责任。 同时仲裁庭认为李小姐未能出示医生或独立证明,因此低额赔偿较适合,最终判赵先生赔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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