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华裔朱敏昌在温哥华岛南端潜水遇溺的法医报告出炉;死因列作"意外"。朱敏昌的家人提出异议,但法医服务处坚称秉公办事。 卑诗法医服务处(The Coroners Service of British Columbia) 就2015年7月5日朱敏昌潜水遇溺一事,发表法医报告(Coroner’s Report),指出医学上的致死原因是遇溺,而死因类别属于"意外"。 声称为朱敏昌家人代言的社区活跃人士朱伟光昨日召开记者会,发出一份据称是朱敏昌家人的声明,对报告提出异议。 声明指摘法医服务处的报告扭曲事实、在朱敏昌预约服务、氧气筒装氧分量、潜水时海底水流的速度等一些细节与事实有差距。 声明又指法医报告遗漏了一些实况,让潜水中心的责任降至最低;包括潜水中心派出的伴潜人先前只在该地点下潜过一次等。又说下潜地点Race Rocks底下水流湍急,风险不少。 声明又指法医官的报告罔顾家人提出的实况,包括朱敏昌虽然生前12年间曾经潜水14次,但只算是新手。 朱伟光认为朱敏昌之死属于制度性失败,法医服务处应该展开聆讯。他又引述家人声明,呼吁省府加强监管潜水业务。 朱伟光表示,朱敏昌的家人无意兴讼,不会透过民事诉讼索取赔偿。但家人希望这一事件能够促使政府加强监管,引入法规,希望为公众安全带来一点贡献与遗泽。朱伟光透露,朱敏昌下潜前确曾签过"免责书"一类的表格。 卑诗法医服务处发言人麦克林托克(Barb McLintock)作出回应,指出法医服务处秉承独立、持平、与客观的原则办事。任何人假若有新证据可以改写报告结论,可以向首席法医官提出申请,重新立案调查。 麦克林托克指出,卑诗法医是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将死因归纳为:自然、意外、自杀、他杀、与未能判定等五个类别,并不存在"制度性失败"这类别。法医也建议省府考虑现有潜水规则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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