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税务局日前对安省一名越裔女子作了另类净值评估(alternative net worth assessment),针对其银行账户、购买的多间物业、多辆汽车、赌博赢利、生意开支,以及她申报的收入,重新评估她2005年至2009年期间的报税收入,结果发现该女子每年的未申报收入少则$3-4万,多则$58万,总共未申报收入达$1,682,509元,未申报货劳税(GST)达$92,184.99元。税务局据此对其作出罚款。 该女子不服,提出上诉。加拿大税务法院法官Randall Bocock于去年12月审理此案,并于本月初作出裁决,驳回上诉。 女子在上诉中提出两个理由,一是净值评估不正确,因为算到她名下的部分资产或个人开支,并不属于她,属于别人。比如她的赌博记录不可信,不正确,她的生意收入和资本被税务局认定为属于她个人,但是由另一间公司拥有,由其他人控制。 二是税务局认定的报税收入,导致其净值增加,是来自不需要报税的资金。包括她男友的赠礼,家人和朋友借的钱,以及赌博赢的钱。 在上诉聆讯中,该女子和另外5名证人出庭,包括她的华裔男友、姐妹、侄子和两名朋友,他们分别供证该女子的信讬资产、生意、赌博赢钱、家庭借贷等。 税务局由于审计员Ms. Davis出庭作证,她指出,该越裔女子没有提供其生意的任何账目和记录作为证据。所有税务局收集了以下资料等计算她的净资产,包括: 每一报税年度的税表,各间物业的注册记录、水电费单、土地注册文件、律师信讬账户的支票、市政府地税评估; 汽车评估报告; 赌场赢输的声明书、信函、支票; 银行对账单、交易确认单、信用卡对账单、定期存款单等。 法庭文件显示,该女子2002年曾经破产,2002年至2005年没有任何存款、收入和资产。 但是她于2006开始交往现任男友,这位华裔男友是一位成功商人。 从2007年开始,她买下Kitchener一间房屋,价格$49万元。2008年,买下Dundalk附近一间农场,价格$54万元。2008年,她卖闻Kitchener的房子,又以总共$17.3万元的首付,买了Milton等地的3间房子。 她也先后经营多间生意,包括两间越南餐馆和一间美甲店,分别位于安省Kichener和Milton等地。 该女子的银行账户很多,资金往来频繁。在2005至2009年的五年中,她提现的总额近$65.5万元,定期存款总额$20万元,2009年底现金余额$5.8万元。 她的两间生意在2007年和2008年底,账户上分别有现金$1.64万元和$15.2万元。 该女子也买过多辆汽车,2007年买了一辆BMW,价格$23,250元。2008年买另一辆车,价格$28,000元。2009年买一辆Acura MDX,价格$52,451元。这些车都没有贷款。 另外,五年间该女子获得男友的赠礼总额近$172.2万元。赌博赢钱约$31万元。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另类净值估算本质上可能不准确,但是对于那些拒不报税的人,或者没有提供详细的财务资料时,这种估算是完全必要的。 该女子经营多间生意,拥有大量物业和资产,资金往来频繁,却没有账本和财务记录。税务局在对她进行审计时也没有提供任何资料,包括在上诉聆讯中也没有提供资料。 这种严重缺乏记录、帐本和信息的情况下,对她进行净值估算,既是必要也是适当的。法官最终裁决驳回该女子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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