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华裔圭亚那籍母子以当地对富商抢劫频发,令其家庭多次被打劫,并以受种族迫害为由在加拿大申请难民保护,但最终还是被联邦法庭认定为理由不成立,拒绝他们成为公约难民。 联邦法庭承认,抢劫在圭亚那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对那些从事商业活动的居民,被认为在他们的商业场所和家中保留了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更是经常被打劫。本案的申请人就是圭亚那抢劫的受害者,申请人认为是其华人种族背景而令自己被针对,从而认为他们的难民申请是被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错误地驳回,因此向联邦法庭提出司法复核。 本案中的母亲原是中国公民,在2003年成为圭亚那公民,为此也自动放弃了中国公民身分。她的14岁儿子出生在圭亚那。 前年底偷渡进入加国 从2001到11年,该女士和其丈夫在圭亚那开设一家餐馆,期间他们的生意5度遭持械抢劫。该女士声称,他们每次抢劫后都打电话报警,但警察永远不会出现。从2011到14年,她和其丈夫去别人的餐馆打工。 该女士在难民庭(RPD)作证说,2014年3月她们在家中遭到攻击和抢劫,期间她被打昏,其子被绑起来,家中贵重物品和金钱被盗。 2014年4月,她们一家回到中国询问是否可以恢复中国籍和给儿子申请中国公民身分,但不成功。2015年2月,当该女士送儿子上学时,两名圭亚那人向他们泼水,并大喊“所有中国人都该被赶出去”。同年8月,她家的一个亲密朋友,也是一名中国餐馆老板,被劫期间遭杀害。 于是申请人一家于2015年9月底又返回中国,看看他们是否能获得身分,然而前景仍然不确定,他们又不希望放弃圭亚那公民身分而变成无国籍人士,于是申请人母子11月通过美国偷渡进入加拿大,因为没有足够的金钱付给蛇头,孩子的父亲仍然留在中国。 难民上诉庭判定指 “抢劫不涉种族动机” 申请人母子在向难民庭提出庇护申请后,难民庭认为他们不符合所申请的公约难民中的遭受种族迫害的条件,申请人所述被打劫事件虽然可信,但对她在抢劫发生后与警察的互动提出质疑,认为她在这方面的证词是重复的,且缺乏细节。 法庭指出,该女士作为餐馆的东主所拥有的财富是这些抢劫的根本动机。她自己也曾作证说,圭亚那人有一种感觉,即那里的华人是富有的,但指出一般商人也是如此。在他们2011年关闭餐厅后,以及2014年在家里被攻击之间,没有遭受其他暴力事件或抢劫。法庭不认为入室抢劫与种族以及个人原因有关。 申请人不服难民庭判决,向难民上诉庭(RAD)提出上诉。上诉庭发现,该女士在作证中也承认,打劫是针对企业主,因为他们被认为有钱,因此RAD的结论是,虽然这些抢劫是令人遗憾的,但并不是出于种族动机。 从广义风险分析,申请人不是个人目标,他们的风险是圭亚那被认为富有的其他人普遍面临的风险,而且这些抢劫的肇事者也是她不认识的人,并且看起来不是同一伙人。 没证据表明曾报案 RAD还从“国家保护”的角度对他们的申请加以考量。一般假设国家应是有能力保护其公民的,除非国家完全崩溃,因此如要以“国家保护”为由提出庇护,就要证明国家无力保护其公民。 关于该女士与警方的互动,RAD同意难民庭的调查结果,她的证词提供的细节不多。此外,RAD指出,没有证据表明她亲自去警察局报过案,也没有投诉过警察。 RAD承认圭亚那有警察腐败的现象,但也注意到一些证据表明,对这些腐败行为也可以举报。没有证据表明腐败导致社会秩序完全崩溃,或导致警察和司法机构在所有情况下都没有充分或有效地履行职责,因此RAD发现,腐败导致国家保护不足和无效的可能性,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在这种情况下,RAD发现,该女士因为潜在的腐败而不寻求国家保护是不合理的。结果,RAD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申请人受迫害与种族有关,同时申请人也未能推翻国家保护的推定。 在联邦法庭的司法复核申请中,法庭认为RPD和RAD的判决在司法程序和判断上均无误。联邦法庭还注意到,基于种族歧视的唯一其他证据是申请人关于两个人向她们母子泼水的说法,他们还进行了种族辱骂。虽然这种行为是可悲的,但它不等于迫害。最终司法复核申请也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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