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记者和谭先生一起来到金鼎房产公司位于长沙的办事处。谭先生以价格虚高为由,要求开发商退还邓女士交的定金。 办事处张姓负责人表示,由于邓女士购买的是精装修“反租房”,扣掉租金后的房价只有8580元一平方米,并且工作人员之后又给降了1000元。“这个价格绝无仅有,怎么可能贵?” 当谭先生提出有人买了该楼盘的住房,每平方米的价格不到5000元时,该负责人称,对方购买的可能不是稀有的“反租户型”。 之后,记者询问,“翰林名苑”楼盘一平方米11000元的价格是否经过乳山当地物价局核价?该负责人表示,“附近还有两万多的呢”。 对于谭先生提出的退还定金的要求,该负责人最后表示,“这几乎不可能,我们这边帮邓女士垫付的定金也受了损失”。 律师观点:房屋售价不能高于申报价格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实际上不仅要求开发商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而且不能超过其申报价格进行销售。 本案开发商的行为,如果有严重高于申报价销售或者没有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的行为,则开发商的行为是违法的。 购房老人如果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并可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及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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