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市警局负责电击枪项目的Marc-André Dorion警官解释说,泰瑟枪的威慑力量很大,持枪警察即便是只使用演示模式(不触动电极),与之对阵的那个人通常都会转变态度,听从警察指令。 2010年,蒙特利尔市政府曾为这种有争议性的武器举行过一场公共听证会。有相关人员提出,不应该完全用泰瑟枪替代警察培训,因为在面对酗酒、吸毒或精神失常人员(在遭泰瑟枪电击的人中,此类人员比率高达78%)的时候,警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比泰瑟枪更为重要。 蒙特利尔公共安全委员会也提到了两例市民遭5万伏电流电击(一人遭电击5次,时长总计30秒;另一人遭电击6次,时长总计43秒)死亡的个案。调查显示,不幸丧命的那两个人对公共安全并不构成任何危险。 蒙特利尔大学(Université de Montréal)的犯罪学教授Rémi Boivin指出,这类案件凸显了泰瑟枪应用方面的缺陷,其生产者直到最近才做出特别说明,称泰瑟枪对同一人的电击次数不应超过3次,每次电击时间不应超过5秒。 Rémi Boivin教授还补充说,由于人们认识到泰瑟枪能够有效代替警察配备的致命性武器,社会各界对泰瑟枪的争议已经有所减少,但某些团体对电击武器的反对却也不无道理,因为泰瑟枪不是万能的,不能用它来替代其他的一些手段和方法,比如说沟通和轻度身体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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