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议会周四(27日)以38:4票通过华裔市议员黄慧文(Kristyn Wong-Tam)提出的私人议案,支持由保守党国会议员麦当劳(Michael MacDonald)提出的法案,要求联邦政府立法,全面禁止鱼翅进口。 市议会昨天表决时,多伦多著名电影制片人Rob Stewart的家人被特邀到场,他们在现场对市议会的决定表示支持。37岁的Stewart以纪录片“Sharkwater”一举成名,该片展示鲨鱼非暴力的天性,人类捕杀导致鲨鱼锐减及破坏海洋生态的后果,希望以此唤起人们对鲨鱼命运的关注。 Stewart出生在多伦多,并在安省伦敦市的Western Unversity就读生物学。他今年年初在美国佛罗里达海边潜水时不幸身亡。 自1994年以来,加拿大立法禁止在水里割取鱼翅,但允许鱼翅销售及进口。所谓在水里割鱼翅的做法涉及到切割活鲨鱼的全部鱼翅,然后再将无翅的鲨鱼扔回海洋。由于鲨鱼无法再游水,这些遭人宰割的鲨鱼会沉入海洋底部,或被其它海洋生物吃掉,或窒息死亡。 制片人Stewart的父母及妹妹对市议员通过相关动议感到高兴,称加拿大最大城市通过这样的议案已经向渥太华发出明确信息。Stewart的父亲说,儿子一生致力于自然保护,他试图向人们展示自然之美,海洋之美,希望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保护鲨鱼,保护海洋生态。如果他在天有灵,一定会我们一样,对多伦多市议会的决定感到欣慰。 早在2011年10月,多伦多市议会以38比4的压倒性高票通过“禁翅案”,令多伦多成为继密西沙加、奥克维尔(Oakville)和布莱特福德(Brantford)之后全国第四个禁止鱼翅的城市,也是首个通过该法令的大都会。 据悉,当时Stewart对市议会的投票结果深表赞赏,并说自己的感觉好极了。 根据这项获得通过的附例(bylaw),多伦多将对鱼翅实施“三禁”(禁售、禁藏、禁买),并将对违反者给予严厉处罚:初犯者罚款5000元,再犯罚款 2.5万元,若到了第3次违反附例,便要面对高达10万元罚款。不过,市府给了华人店家1年的“宽限期”,即从次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但后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推翻了这项禁令,称其不仅具有“高度的侵入性”,而且越权。法官还在裁决中解释说,所谓的“高度的侵入性”是指该附例禁止多伦多市民在自己家中的消费权利。 市议会的附例也引起本地华人社区的强烈不满与抗议。 多伦多市议会2011年的附例也遭到联邦的质疑。当时保守党政府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的发言人表示,保护鱼翅是联邦政府的事情,不是市政府事务,联邦方面不打算立法禁鱼翅。该发言人还说,“我们明白鱼翅汤在华人社区的重要性,加拿大已有法例保护鲨鱼。我们没有意图通过任何其它法例去禁这口汤。” 多伦多市议员黄慧文表示,迄今为止,加拿大已经有17个城市禁止鱼翅及相关产品的买卖,安省就有多个城市加入禁鱼翅行列,包括安省伦敦,新市(Newmarket),奥克维尔(Oakville),布莱德福德(Brantford)以及皮克灵(Pickerin)。 有数据称,过去四年以来共有2.8亿鲨鱼被杀,整个加拿大的鱼翅消费约占全球消费量的2%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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