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莎棱姆市民众道格拉斯(Gretchen Douglas)自己很确定看到的就是章莹颖,但她也曾发文表示,同样看到疑似章女兜售珠宝的友人,并不认为该女是章莹颖。(Gretchen Douglas脸书截图) 莎棱姆市民众道格拉斯(Gretchen Douglas)发文表示,她6日陪着章莹颖一家人走访当地曾看到疑似章的中国女孩民众。(Gretchen Douglas脸书截图) 针对多位住在伊州小镇莎棱姆(Salem)民众,曾在6月16日看到疑似章莹颖镇上沿路向商家兜售珠宝的情形,莎棱姆警局警探葛林(Bryan Green)10日表示,根据目前警方掌握的讯息,该名女孩倾向可能不是章莹颖,不过,这项调查还在做最后确认,这几天就会公布结果。FBI则表示, 他们对于来自该市有人指出见过章莹颖曾有了解,但目前FBI在处理更重要更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不过,FBI说会派探员去做进一步的调查。 葛林向本报说,当地警方已经对民众提供的讯息进行调查,目前认为这位曾在该市向店家卖珠宝的女孩,可能并不是章莹颖,但现在警方还在做最后确认,应该很快就会公布调查结果。 章莹颖家人法律顾问王志东表示,章莹颖家人一直抱有希望,在期待着莹颖能够回到家人的身边。所以不论有任何的线索,他们都不愿放弃,都尽自己全部的可能去搜寻,希望奇迹能够出现。 王志东说,6日一早,章莹颖家人的确前往距离香槟学校所在地有两个多小时车程的莎棱姆市,家人在这个小镇从早到晚,一直寻找了一整天,该市众多商家中,有七个人分别向家人证实了他们曾见过章莹颖,其中五位比较确定。 不过每个人能够回忆起的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等并不完全一致,但也有人提供了非常明确的信息,指出章莹颖是在6月16日出现在当地,她当时背着她在失踪时所背的双肩包,步行向商家兜售首饰。其中有一位目击证人说她对于日期、卖珠宝女的长相以及他们之间的对话记得非常清楚。她说卖珠宝女孩讲英文,说自己从中国来,是UIUC的学生等等,甚至说记得她的名字是 Yingying。 章莹颖家人7日一早紧急求见FBI和当地警方,向他们通报了家人前一天寻找章莹颖的具体情况。当天下午FBI与章家人开会,对此做出回应。FBI表示, 他们对于来自该市有人指出见过章莹颖曾有了解,但目前FBI在处理更重要更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同时 FBI也对该信息提供者的动机表示怀疑。 FBI表示,会派探员去做进一步的调查,但同时也认为这样的做法会分散他们目前非常宝贵的警力。FBI同时并对此消息的逻辑性及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章莹颖在失踪一周后,出现在距离两个多小时车程的地方并兜售珠宝,却没有和任何家人联系,在情理上完全解释不通。 章莹颖家人对FBI的答复并不满意。其中就读北京大学博士班的章莹颖男友侯霄霖,对于他们在小镇和当地几个目击证人的交谈,判断认为这些人没有撒谎,所以他强烈要求FBI对这件事进行进一步调查。 FBI认为家人的擅自行动,会对案件调查以及家人心理产生负面影响。但是家人认为“我们别无选择”,因为任何一个线索都是一丝希望。 王志东说,如果当地证人的说法是准确的,其中确实存在不合情理之处,但在章案中,不合情理之处还有很多,比如FBI在6月30日宣布认为章莹颖已不在人世,但至今却仍拿不出任何直接有力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判断,这一点也非常不合常理。至于究竟在莎棱姆小镇发生的事情,对于章莹颖被绑架案将是何种影响,目前做判断还太早。他希望大家站在章莹颖家人的立场,坚持尚存的希望,盼望章莹颖生还。 有关章莹颖在失踪后一周,出现在莎棱姆市卖珠宝一事,是由当地民众道格拉斯(Gretchen Douglas)在6月24日于个人脸书、伊大警局官方脸书上发文,她表示,自己与多位当地商家,都百分之百确定卖珠宝的女孩就是章莹颖,而且还穿着跟失踪时一样的服饰,背着双肩包。不过,7月3日她也发文指出,她2日向上月16日也看过卖珠宝女孩的当地CT美甲店工作朋友求证,该朋友认为“不是章莹颖,因为卖珠宝的女孩有虎牙。” 热心民众带着章莹颖父亲等人到莎棱姆市(Salem)找章莹颖。(叶丽钦微信截图) 另一方面,华裔神探、美国刑事鉴定专家李昌钰博士亦认为,章莹颖仍有生还的可能性,因此FBI应出动全力寻找线索,尽快找到章的下落。 李昌钰认为,虽然疑犯已被逮捕,但是在找到章莹颖下落之前仍不算破案。他表示,一般绑架案有三大动机,一为钱,二是帮派为不法交易而绑架对手以作为交换的手段,三是为满足变态的性需求。在此案中,疑犯的动机很可能是为了性需求。 李昌钰续指,大部分疑犯会将受害者关在一个隐蔽的地方,作为自己发泄的性奴隶。现在疑犯已被逮捕,除非有人协助他照顾受害者,否则,时间拖延越长,受害者生存的机会就越少,因而警方应尽快全力去寻找受害者的下落。 资料图 王志东律师 图据美国《侨报》 家人到Salem寻找 目击者:章莹颖在当地向商家兜售首饰 塞勒姆位置示意(图片截自谷歌地图) 嫌犯将做无罪辩护,并要求由陪审团来审理此案 香港东网援引美媒称,克里斯滕森生于一个中产家庭,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邻居们称,他的父亲从事建筑领域工作,经常带着两个儿子上武术课;母亲则是家庭主妇,可能也做一些兼职工作;一家人偶尔会去镇上的圣彼得天主教会。邻居认为克里斯滕森一家具有“美国中西部的价值观”。 在邻居眼中,少年时期的克里斯滕森与常人无异,是一个“聪明、友好的男孩”,高中时期学业优秀,因此得知他因犯重罪被捕时,有邻居直言“自己被吓坏了”。 2007年,克里斯坦森高中毕业后,进入威斯康辛大学史蒂芬斯角分校,大一时曾参加大学摔跤队,一年后转学到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2013年本科毕业。 指导过他的威斯康辛大学教授表示,克里斯滕森在本科阶段协助他做过研究,“在看来他就是一个普通学生,并没有什么异于常人”。 而据其社交媒体上的个人资料显示,克里斯滕森喜欢看《美色杀人狂》(又称《美国精神病人》)等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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