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裁定,1名移民医生在美国接受医学培训,未能达到加拿大移民入籍所需居留日数,仍可保留加拿大国籍。 联邦政府为该案上诉,法官埃利奥特(Judge Susan Elliott)拒绝它的上诉,指政府没理由推翻早前的决定,不许沙迪克(Irfan Saddique) 入籍。 法庭纪录指出,沙迪克申请入籍,申报实际在加拿大居留177天,远远不及必要的1,095天。在正常情况下,他没资格申请入籍。 但沙迪克今年1月向公民法官解释,他被迫迁居美国,接受实习医生培训,才能取得他需要的资历,在加拿大当医生。 公民法官检讨沙迪克的个案,认定他维持加拿大居住的「核心模式」,准许他入籍。 公民及移民部上诉到联邦法院,坚称公民法官的决定不合理。 政府说法官犯错,未有分析沙迪克是否建立加拿大居所,然后到美国进修。它说,他提供他与加拿大联系的证据不足够。 埃利奥特在她的裁决书中说:「我理解部长立场,就像理由充分那种论点。 「公民法官选择的检测方式、评估手上的证据,有他们的特别知识及专长,应获一定程度的敬重。」 巴基斯坦裔沙迪克辩称,法官仔细考虑他的状况,正确地检测他的居住。 沙迪克坚称,他宁可在加拿大做他的实习医生培训,但没有实习名额,他别无选择,唯有到美国受训。他指出,他有多至50名亲戚在安省,妻子是加拿大公民,维持宾顿(Brampton)寓所,还计划永久落户加拿大,只要他完成医生牌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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