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伦多地区房价连续多年飙升后,终于因省府房市多项遏制政策冷了下来,房价一跌再跌。在房价巅峰期买房的人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有些人想悔约,但真正实施起来,许多人发现买房合同不是想悔就能悔的。 本月初大多区有位卖家向CTV新闻透露,前不久卖房后他准备搬家几周前,买家来信说想重谈合约,要求降价,推迟交接日期,提供卖家借出住房按揭贷款(Vendor Take-back Mortgage,卖家借出房价的一部分给买家,以填补房屋成交价与银行贷款之间的差价)等,被他一口回绝。 房产诉讼律师兼地产经纪泰勒(Shaneka Taylor)女士说,有些买家虽可能会想出调整买房协议的好点子,但买家要想正当悔约,只有少数几个合法途径。 几个正当悔约途径 一个途径是买房合同是有条件合约,双方在合同中达成的条件无法按时履行,导致合约自动失效。多数这类合约条件是验房合格,但买家不能因验房时发现的一些小问题就随便悔约,必须提供法律上的依据,证明验房报告或公寓物业状况证明(condominium status certificate)无法满足合约继续履行条件。 第二个办法是卖方物业交接过户时存在问题和纠纷,如物业被置留、有施工通知或施工许可等。这种情况下,买家可取消合约。 另外一个办法是,正式交接前物业破坏严重,如洪水导致物业被损坏又没能修复。此外,买家如能证明卖方物业陈述故意隐瞒,如隐瞒物业此前火灾、水渍或严重潮湿长霉等情况,也能取消合约。泰勒说,问题是,买家很难证明这种情况,因此买房时一定要请律师。 买家悔约余地不大 房屋买房合同属私人信息,不要求向政府备报,因此自房市降温后,到底有多少买家悔约导致卖家陷入两难困境,目前还无具体数据。多伦多有几位地产律师透露,最近的确发现越来越多买家想重谈合同,通常是买家在交接日期时发现自己的开价远高于当时房价想悔约。 泰勒说,在房屋买卖上,买家后悔余地不大。一旦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就等于是进入具备法律约束效力的合约。如果合约不是有条件合约,或条件被免除,双方就得履行合同。买家如想中途退出,或将房子以低价转手,卖方可起诉买方和第一买方。当然,打官司双方都得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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