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位煤商多年前向中国一间房地产公司出借了数千万元人民币,至今难以全数追回,日前他向加拿大卑诗省法庭提诉,要求冻结该公司股东夫妇在卑诗省拥有的三处房产,以防他们逃避在中国的债务。 据报道,男子称他在中国经营煤炭进口生意,欠债的是中国一间地产公司,股东是一对华人夫妇。双方经亲戚介绍相识。2010年12月,男子向这对夫妇的公司借款1100万元人民币,由这对夫妇担保,用于一项被延期的地产项目,双方商定借款将于3个月后连本带利归还。 但是地产公司夫妇没有按期还款,并要求继续借款,以便完成地产项目和出售房产。 2012年8月,男子再次向这对夫妇的公司借款1220万元人民币,由这对夫妇担保。有关协议中称,两笔借款总共2320万元人民币,限于月底归还本金。但是这对夫妇仍未按期归还。 2014年3月,男子就两笔借款,将地产公司和这对夫妇告上中国法庭。不过在聆讯前的调解中,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夫妇及其公司同意在约三个月内偿还借款、利息和违约金等总共3830多万元人民币。然而,被告再次没有按期偿还。 原告两天后即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令。之后在2014年10月和11月,原告陆续收到两笔还款,分别是99万元人民币和87.8多万元人民币,但是所欠余款仍有3600多万人民币。 报道称,这对夫妇在加拿大有三处房产,于是原告在今年2月向卑诗省法院申请资产冻结令,以防止他们出售房产,继续逃避在中国的还款责任。 被告夫妇于6月提出申请搁置冻结令,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于8月在温哥华作出一项裁决,驳回了被告夫妇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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