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华法庭画像 去年创下加拿大法庭陪审团闭门商议时间纪录的华裔男子吴建华杀妻案,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经过长达13天的考量,仍无法就二级谋杀指控达成一致,因此法官宣布此案重审。在时隔一年后此案昨天正式开庭,12名新的陪审团成员将参与重审此案。多位证人将再次出庭作供,包括来自中国的死者家人,还有一名不能透露名字的重要证人将从中国抵达加拿大出庭。 据报道,此案发于2014年5月4日,当日下午警方接报警称在列治文Granville Ave. 7040号的一栋公寓内发生家庭暴力案,一女子被一男子杀死。死者是程锦(Jin Jenna Cheng,音译),嫌疑人吴建华(Jian Hua Wu,音译)随后被控二级谋杀,但他并不承认这项控罪。 按照加拿大法律,从选民名单中随机选出的12 名陪审团与法官一起审理案件。在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完成对各自立场的论证之后,法官将告知陪审团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然后,陪审团将在法院中的一个单独房间内讨论,以决定检察官是否已证明被告有罪。陪审团的讨论绝对私密,所有陪审团成员必须全部同意其决定。否则,将使用新的陪审团重新审讯。吴建华杀妻案之所以流审,就是12名陪审团中至少有一人不同意二级谋杀定罪,所以无法达成一致。 此案于2016年9月20日开始审理,控方认为这是一宗极端的家暴案,被告在怒气之下故意杀妻。吴建华则否认二级谋杀指控。他在庭上作证,称事发时自己与妻子发生激烈争吵,并互相推攘,最后演变为双方持刀对峙。他称当时很恐惧,并对最后发生的事失去记忆。 吴建华在出庭作证时讲述了自己曾经有另一段婚姻及育有一子,离婚后透过网上约会认识在北京工作的程锦,数月后两人相约游泰国及发生性关系,等到婚后才发现妻子脾气差。案发前半年两人严重争吵惊动警方,事后死者拒绝与吴建华行房作为“惩罚”。 吴建华说自己1973年在中国杭州出生,父母亲均是科学研究者,父亲是对抗沙漠化的专家,母亲则是中国科学院的研究员。他指小时曾住在兰州,父亲因工作有半年不在家,对他管教很严,稍有犯错即以竹枝打屁股及头,父亲不在家时,比他年长4年的姐姐则负起管教他的责任。 1982年,他父母到广州的大学任教,举家迁到广州,他1994年进入广州中国电信(China Telecom)工作,认识了在同部门工作、姓夏(Xia,译音)的首任妻子,1997年他申请移民加国,获批后2000年3月抵达渥太华,进入北电网络(Nortel Network)任验证工程师,年薪是5.6万元,他申请妻子到加拿大团聚。但2002年妻子到达后,他遭公司裁员。 2010年,吴建华在温哥华的Western Union找到软件分析师的工作,要求妻子与他同来温市,但妻子拒绝,两人因而产生分歧。2011年2月,吴建华与妻子离婚。离婚后1个月,吴建华称在中国的约会网站,认识了第2任妻子程锦。 辩护律师指,吴建华二婚后,从父母手里借了1.3万,加上自己的积蓄5万凑够首付买了一个公寓,想好好经营自己与程锦的生活。但他称程锦来到列治文认识朋友后,开始嫌弃吴建华所买的公寓单位太小、汽车太差,对生活有诸多抱怨。2013年10月两个人曾发生激烈争吵,吴建华致电911报警求助。此外,程锦的手机中,还发现与一名多伦多的男性有暧昧往来信息。 夫妻争吵吴建华报警后,程锦开始拒绝与吴建华行房,声称是“惩罚”。 吴建华称案发当天早上,吴建华埋怨程锦收到多张交通罚单,希望她改掉在中国驾车的坏习惯,两人又大吵一架。当天中午程锦出门回家后准备午餐,明确告知吴建华“没有准备你的份”。吴建华拿菜刀及西红柿打算自己做午餐,程锦则说“冰箱里的菜都是我买的,你不能用”。吴建华勃然大怒,忘了手上拿着菜刀,向程锦咆哮“你欺人太甚”。程锦随后抄起桌面上另一把菜刀大叫“我跟你拼了”。吴建华承认,当时自己拿着菜刀,但他指妻子一手拿刀,一手握着他持刀的手臂,吴建华声称是妻子先用刀砍他,否认手中拿刀是想伤害妻子。 吴建华还称程锦之所以愿意与他结婚,是为了与女儿移民加拿大,他怀疑自己做了“搬运工”,曾想过向移民部举报并与程锦离婚,但最后被其母亲劝阻,打消了这个念头。吴建华称案发当日他虽拿着菜刀但没有想过伤害妻子,称是妻子以刀先攻击他。 死者的亲妹妹程博(Bo Cheng,音译)在法庭作证称,姐姐程锦在中国时结婚育有一女,离婚后,取得女儿的抚养权,但碍于工作和户籍的问题,母女二人要分隔两个城市居住。程锦移居加拿大在北京有十分理想的工作。2011年,程锦进入北京的惠普(HP)公司工作,2013年转职到国际商业机器(IBM)。 程锦生前通过相亲网站结识异性,2011年5月她告诉妹妹结识了在温哥华居住的男友吴建华。同年8月,程锦与吴建华到泰国普吉岛渡假,2012年5月在北京注册结婚,之后一家三口曾到承德、香港和广州旅行,吴建华还到天津探望程锦的家人,其余时间则分隔两地生活。 程博称姐姐为人正直善良、乐观向上,孝敬父母、关爱女儿,绝不是网上报道的所谓的贪慕虚荣、脾气暴躁、感情不忠之人。认识被告吴建华前,姐姐一直在北京生活,她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热情开朗的性格获得了很好的工作,收入也很丰厚,不管工作多累,只要不加班都会在周五乘坐下班后最早的一班高铁回天津看望父母、陪伴孩子,在周一乘坐最早的一班高铁赶回北京工作。 在认识被告吴后,姐姐本以为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和新的人生归宿,处处为他考虑,为了减轻生活负担,同时为了避免因为自己和孩子的到来给被告吴造成过大的生活压力,姐姐在来温哥华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她出售了北京一套房产并带着房款以及其余积蓄来到加拿大,并将北京另一套房产出租以补贴家人在加拿大的开支,她满怀希望,期待着与被告吴开始幸福的生活。 面对陌生的环境,姐姐没有选择回避和消极,而是积极努力的去适应,去结交新的朋友,去融入当地的生活,在照料被告吴和孩子的同时还参加了ESL 英语培训、驾照考试、学习财务报关知识、在展望中心以及教会等多地担任义工,做代购、同时努力寻找工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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