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商的兴起,移民和留学生的增多,还有中国国内市场需求的增加,使得加拿大的代购风潮火热,成为当下的一个热门现象。 但是,在加拿大做海外代购的小伙伴们,要知道的是,有一种东西却千万不能碰,那就是药品。就算是亲戚求你做也坚决不要答应,因为如果做了很可能被抓坐牢,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据悉,加拿大和美国生产的药品往往疗效好、质量标准高,并且,加拿大销售的抗过敏药和儿童药品很受国人欢迎。以至于出现了向加拿大代购药品的现象。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私自代购的药品属于“未经批准生产、进口”范畴,将其销售的话,就触犯了中国法律。 据媒体报道,日前,就有一名全职妈妈林某为贴补家用,在社区开了一家母婴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当她看到身边的小姐妹经常托人从日本、美国等代购回婴儿专用药品时,发现进口货才是妈妈们的心头好。 这时,林某想到自己好友经常出国,遂托她带药。此后,林某便留心身边小姐妹的需求,以此制作”进货名录”发给好友,再快递回来销售,所得按比例分账。为拓展客户群,林某还在朋友圈打广告,一时间生意火了起来。 然而,林某的母婴店既无药品经营资质,又没有药品进口手续,在一次检查中被取缔,销售的药品也被认定为假药,已涉嫌犯罪。 “林某到案后并不认为涉嫌犯罪,认为自己销售的不是假药,在微信朋友圈或实体店进行销售的都是国外亲友从正规医院开具或从国外官方网站直接下单购买,自己的孩子也服用,药效非常好。” 天宁区检察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殷茹说。 据悉,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对此,办案检察官说“药品是否为假,并不是药品本身,而是要看有没有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这个是关键。” 因此,会被很多人忽略掉的是,即便是实质意义上的真药,只要没有获得批文,一律算假药。 附:回国携带药品 这几点要牢记 1、除了药品,美瞳、隐形眼镜等,也属于医疗器械。 3、如果于国外所购药品涉及销售、流通,那么万万不可碰触。 3、如自己或亲友确有治病的迫切需求,在确认药品来源、用途无误的情况下,以及符合中国海关进出口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带回少量、自用的药品。 看完上面这些,做代购的小伙伴们可是要更谨慎小心了!药品我们能不碰就不要碰了,以防万一,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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