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抚养费的争执和诉讼通常都是在父母之间发生的。但是星期五(12月25日),一个安大略省法庭开始审理一起针对祖父母的抚养费诉讼。这在加拿大相当罕见,而且安大略省去年刚修改了相关法律,使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抚养权争执中有更大的权利。法庭的判决因此可能成为今后同类案件审理的先例。 这起案件的被告是康拉德.亨特(Conrad Hunter)和德尼丝.德弗奇(Denise Deforge)。他们的儿子2013年因事故丧生,留下一个6岁的女儿。自儿子死后,亨特夫妇每隔半个月就和孙女见一次面。在加拿大,这确实比一般家庭的祖孙见面频繁得多。但他们说,实在太想念儿子了,在孙女身上看见他的影子是一种慰藉。 小女孩今年十岁了。她的母亲现在要求亨特夫妇每个月付760加元的抚养费,并为过去四年补交47000加元。理由是他们在孙女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远远超过了祖父母。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她就要请求法庭禁止他们和孙女见面。 德弗奇对CBC记者Meghan Roberts说,她和丈夫非常疼爱孙女,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但他们毕竟不是她的父母,没有付抚养费的责任。 亨特说,他担心还会有别家的祖父母会被告上法庭。如果法庭裁定他们必须为孙女付抚养费的话,“那将会像是打开了一个水闸。” 安省修改法律后祖父母的探视权有更大保障 这起抚养费诉讼引起广泛关注。因为安大略省去年刚刚修改了儿童法。让祖父母在孩子的父母离异后或者为抚养权打官司期间,仍然能够探视孩子。 据估计,安大略省有75000多个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能和孙子孙女见面。因父母离异或打抚养权官司而不能见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孩子则多达11万2千人。修改法律的议案是由安大略新民主党议员迈克尔.曼萨(Michael Mantha)以个人名义提出的。他说,修改法律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障祖父母的权利,也是为了给孩子提供更有利于健康成长的环境。 安省新民主党议员迈克尔.曼萨(Radio-Canada/Yvon Thériault) 新斯科舍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魁北克省和育空地区都已通过了类似的法律。 多伦多家庭律师约翰.舒曼(John Schuman)说,修改后的法律让祖父母在抚养权争执中有更大的发言权,探视权得到更多保障。但事情的另一面是他们被要求付抚养费的可能性也增大了。 法庭判决祖父母付抚养费的情况过去偶尔发生过。一般都是因为他们有孩子的抚养权。 亨特夫妇七年前曾在儿童福利机构的要求下获得过临时抚养权。另外,在他们的儿子和孩子的母亲争夺抚养权时,他们尽管没有出庭,但同意被正式列为当事人。现在这有可能会被对方的律师当作他们有责任付抚养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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