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30日公布新措施,将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从每卡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 根据外汇局发布的“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10万元。 外汇局表示,此举是为防范违法分子持多家银行的多张卡片,大额提取现金从事违法活动,防范洗钱、逃税等违法行为。 由于未涉及个人的结售汇,使用银联卡在境外消费和取现,并不受到目前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5万美元的总额限制。 外汇局为防范部分持卡人恶意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个人,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外汇局官网指出,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便利化支付工具,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这项新措施不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 在此之前,中国境内银联卡在境外取现额度为每卡每年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从2015年10月1日起,中国银联对银联卡境外取现实施年度额度管理,除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万元外,增设年度限额,每卡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外汇局当时说法是,此举是抑制少部分境内个人在境外大额提现交易。除年度境外取现明确限额外,上述新规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人民币1万元。 换句话说,持有威士(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外币卡的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提现时,每卡每日额度为等值人民币1万元。此前,外币卡每卡每日取现的额度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2-28 22:48 , Processed in 0.140493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