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Sherbrooke大学税务与公共财政研究会发布报告称,根据在GDP中所占的比例,2016年魁省人民付的税处于加拿大最高水平。 2016年魁省税收总额为$1,520亿元,其中50%上交给了省政府,31%给了联邦政府,地方政府收取10%,其余的9%存进了魁省退休金计划。 税收相当于魁省GDP的38.5%。 加拿大其他地区的平均税务负担占GDP的30.4%,美国为26%。 在加拿大,新斯科舍省的税收负担第二高,占GDP的36.4%,安省32.8%,萨省最低,相当于该省GDP的27.9%。 从1982年以来,魁省人民的税务负担一直处于加拿大最高水平。 如果魁省是一个国家,它比经合组织35个发达国家的平均值34.3%还高。 不过,魁省的税务负担低于希腊,荷兰,奥地利和法国等国,在经合组织中,丹麦最高,占GDP的45.9%。 Sherbrooke大学税务与公共财政研究会主任Luc Godbout说,加拿大的其他地区在税收方面更接近美国,魁省则更接近欧洲国家。 魁省的税负占GDP的百分比在2000年达到顶峰,为39.9%,2008年下降至36.3%,是近些年来的最低水平,之后一直呈增长趋势。 Godbout表示,这也不一定是坏消息,高税收也意味着更好的公共服务。虽然会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但是如果所有魁北克人都能接受这一点,人们仍可以继续生活下去。 很多欧洲国家推行低个人所得税政策,但是加拿大则不同。 2016年,魁省政府的34.8%的税收收入来自个人所得税,经合组织平均为24.4%,加拿大其他地区为37.1%。 魁省人缴纳的所得税占GDP的13.4%,与经合组织35个发达国家相比,仅低于冰岛和丹麦。 不过,27个经合组织国家的消费税负担高于魁省。 报告指出,魁省的高税负并不能反映魁省家庭的可支配收入。 例如,当把福利计算进税收系统后,收入在中位数以下的单身父母的税务负担会出现负数,这意味着他们缴纳的税低于他们获得的福利。 对于这些人,魁省税收系统会比经合组织任何国家都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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