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富豪饶先生(Mr. Rao, 音译)访问加拿大期间,发生了一段婚外情,但又不愿与中国妻子离婚。事情败露后,法院冻结了他在加国的1,800万元(加元,同下)资产。 700万元购买1栋豪宅 根据2018年1月的加国法院文件,50多岁的饶先生多年来在中国大陆经商。2015年8月,他在加拿大观光期间,遇到30岁出头的卑诗省居民李女士。两人相见甚欢,聊得很投缘。两人相爱后,讨论是否要生孩子。 李女士告诉法院,饶先生告诉她,他已离婚。2016年4月左右,饶先生在温哥华向她求婚,她同意了。他们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登记结婚。 两人还成为了生意上的合伙人,一起在卑诗省创建房地产公司LPP。2015年10月左右,双方签署了一份“增资扩股协议”。 根据这份协议,饶先生同意向LPP公司投资2,000万元,并成为50%的股东。 李女士已投入1,000元,将在饶先生的资金到位后,拥有50%的股权。 2016年1月~5月间,饶先生三次向LPP公司汇钱,总额将近1,800万元。他用其中的700万元在卑诗省购买一套豪宅。另外的大约900万元被存入李女士的加拿大账户,或两人的联名账户。 1,800万元被冻结 饶先生把巨款转移到加拿大后,仍旧是大部分时间在中国做生意,偶尔来加拿大看望李女士。2015年8月~2016年8月间,两人见过大约6次面,每次不超过5天时间。 两人聚少离多,李女士便开始怀疑饶先生的婚姻状况。 她从一名中国律师口中得知,饶先生一直没和中国妻子离婚,这让李女士感到不满。 2016年11月,两人之间的感情破裂,甚至充满敌意,开始在法庭上针锋相对。 2016年12月,饶先生到卑诗省法院起诉李女士与LPP公司,要求对方退还1,800万元。 他告诉法院,他早已在中国结婚,所以他和李的婚姻无效。 卑诗省法官福恩特(Justice Funt)表示,这个案子未尘埃落定。为避免一方转移资产,法院冻结了饶先生在加拿大的1,800万元资产。 李女士胜诉 饶先生认为,李女士违反“增资扩股协议”,并要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本案正在审理中。 李女士也不示弱,到卑诗省法院起诉饶先生,要求他撤回在仲裁委员会的有关司法程序。今年1月12日,卑诗省法院判李女士胜诉,并下令阻止饶先生在仲裁委员会采取进一步措施。 同时,李女士还要求法院把她与饶先生“结婚”后,花700万元买的房产分给她。法官没同意这么做,而是继续冻结价值1,800万元的资产。 法官表示,两名当事人之前的关系是本案的核心。如果他们的婚姻无效,1,800万元资产就不属于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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