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朱先生与夫人杨女士合伙骗取一家美国公司的钱财,还将在温哥华的600万元豪宅转给女儿,意图逃债。美国公司一直追到加拿大,并在卑诗省法官打赢了官司。 1月22日,卑诗省法官阿弗克(Kenneth Affleck)做出裁决,原告美国公司可在判决生效30天后把两人的豪宅推上市场,但房子的出售必须经过法院批准。 2005年~2007年间,朱先生担任美国Prima科技公司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在华盛顿州的业务。同时,他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其手下员工向竞争对手——Alux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并获取酬劳30万美元。他妻子杨女士是Alux公司的唯一股东。 这种做法违反朱先生与Prima科技公司之间的雇佣合同。合同规定,他不得在合同期间以及随后的3年里,在美国任何地区直接或间接地与该公司竞争。 朱先生背着老板,让Alux公司以Prima集团的名义开展业务,并向Prima科技公司的客户寄账单。两家公司的名称差不多,标志也很像,这使得科技公司的客户难以识别账单的真伪。这些客户把本来应该付给科技公司的720万美元,付给了Alux公司。 为了掩盖事实,朱先生谎称,Prima科技公司的客户推迟付款,实际上客户们早已把钱付给Alux公司。 Prima科技公司发现朱先生以权谋私后,到美国法院起诉他。2015年11月左右,美国法官判决,朱先生应偿还原告1,000多万美元,杨女士的欠款则超过1,100万美元。如果他们不按时还清全部欠款,还需支付每年5.25%的利息。 2016年,杨女士到美国法院上诉,但没成功。原告到加拿大卑诗省起诉朱先生与其家人后,卑诗省法院宣布,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的裁决。 把房产转移给女儿 按照卑诗省法院的裁决文件,杨女士和朱先生2003年4月在温哥华购买了一栋价值600万元的豪宅(Narvaez Drive 4885号)。根据当地的房产记录,这栋两层独立屋靠近卑诗大学,建于1997年,面积超过4,000平方尺。屋内至少有6间卧室、6间浴室、3间客厅、2间厨房以及2间书房。 2008年11月,42岁的杨女士把超过600万元的豪宅转移到她14岁的女儿、她的姐姐及姐夫名下。这3人每人拥有三分之一的房产。 卑诗省法官阿弗克在判决书中表示,杨女士转让豪宅的行为无效。很多迹象表明,她转移房产的目的是诈骗,是为了阻止原告拿到钱。 Prima科技公司聘请律师行调查杨女士,又在美国起诉她,并寻求高额赔偿之后,她才把房产放在亲人名下。她谎称以270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亲人,其实她一分钱也没拿到。后来,她继续住在豪宅里。豪宅是她最重要的资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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