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女子担保其父母移民,但验身时意外发现其父亲对爱滋呈阳性反应。移民部担心这将导致加国医疗系统支出高昂代价。何况其父是在一宗婚外情中感染到爱滋病的,為此否决其移民申请。女子上诉﹐移民部上诉部门维持原决定。女子将此事上诉到安省法庭﹐申请司法覆核﹐获得法官支持。 因此事涉爱滋病﹐法庭為保护该女子﹐文件中未提及其姓名﹐仅称其為A B。该45岁女子﹐是加拿大公民﹐于2009年9月担保父母移民。她的父亲62岁、母亲66岁。 女子于2001年移民加拿大,她的唯一的妹妹也于2007年移民来加。她们落户渥太华﹐住得比较近,妹妹有2个孩子。 女子向移民部上诉部门作证时称﹐按中国文化传统﹐作為长女﹐她有着照料父母的主要责任。担保父母来加﹐不仅為了家庭团聚﹐也為了让她可以完成此一重任。 她作证时表示﹐自己和父母关系融洽。在加期间﹐几乎每天通过电话或视频联络。 但是验身时却发现﹐她的父亲对爱滋病毒呈阳性。2013年3月﹐移民部给她父亲发去一封「程序公平」信件﹐告诉他验身结果﹐以及他的健康状况可能需要花费高额医疗费用﹐他的移民申请因此可能被拒绝,移民部会给他辩护的机会。 到当年7月﹐女子给移民部回信﹐信中提供证据﹐称他们家愿意、也有能力為她父亲的抗爱滋病毒治疗支付费用,信中也要求移民部以人道和同情立场考虑放行。 到2014年5月﹐移民部仍拒绝其父亲的申请。移民官注意到其父的医疗费需要每年1.5万元。移民官对于女子付钱的能力没有把握﹐并注意到其父如果来加﹐将有资格申请安省药物计划来支付他的医疗费用。 上诉部门于2017年5月驳回女子的上诉。他们认為有关父亲可能需要高额医疗费的估计是合理的,而争取人道同情的因素并不充分。至此﹐女子的担保移民已经进行了8年仍未成功,主要的阻碍是父亲爱滋病治疗的药费问题。 在安省法庭的聆讯中﹐女子作证称﹐移民部上诉部门无理拒绝了她所述和父母的融洽关系。移民部称﹐她只需要和父母通电话就足够了。她提交法庭一个如何支付父亲药费的详细计划。她说﹐移民部没有对他们家為父亲支付医疗费的决心和能力进行评估。 女子还提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她指出﹐后辈和祖父母的关系﹐难以仅通过电话和电子设施的联络来建立和维繫。 最后﹐她称移民部没有考虑到她父亲因為爱滋病毒会而在中国遭遇的歧视。她為此提交一份128页的材料﹐形容爱滋病人在中国可能面临的困境。法官审理此案后认為﹐移民部上诉部门的决定并不合理。 首先﹐他认為﹐上诉部门在其决定中﹐考虑同情因素不足。法官在聆讯时向移民部提问﹐决定中考虑到什麼值得同情的因素?移民部的回答﹐仅一条,就是该女子姐妹俩看起来和父母关系十分融洽。 法官认為﹐移民部虽然接受姐妹俩和父母关系十分融洽﹐但在决定中没有对此提供任何同情,是為不合理。 其次﹐法官认為﹐移民部对女子的「不成问题」的证词採取怀疑的态度。法官从移民部的决定中数出6个地方﹐他们使用了「好像」、「据称」等字眼。法官称﹐如果发现证词有问题﹐就应该提出证据。否则使用这种不确定的语言﹐是不适当的。 最后﹐法官指出﹐父亲是因何患上爱滋病的﹐其实和本案无关,但移民部的文件中则提到爱滋病患可能和患者道德有关。法官称﹐移民部这样做看来是要对担保人的父亲进行道德评判。「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好像成為道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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