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官网上突然更新了这么一则消息—— 近期,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已加入外籍并持有中国签证的申请人,涉嫌骗取中国护照。大使馆已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对违反上述规定,非法获取中国护照的申请人,中国驻英使领馆将对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11号发文,直到今天,这条“特别提醒”依旧还挂在官网“重要信息”那一栏的第一位!可见大使馆对这项提醒有多重视! 大家都知道,中国目前是不承认双重国籍…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即相当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户籍理应被注销…于此同时,自愿放弃中国国籍,也相当于,放弃了一切中国福利… 或是因为养老、因为医保、因为创业,有的夫妻,想为孩子留条后路,偷偷保留中国国籍;有的外商,享受了税收等各种政策优惠,但用中国户籍在国内做生意和生活更方便,所以一直没有注销;有的老人,到了退休年龄,就想告老还乡,落叶归根,舍不得放弃中国国籍; 近年来,中国在腾飞,世界在发展,目前中国的跨国流动人员形势,确实对现行的管理模式提出了考验;但至少就目前来说,想“做回中国人”,真没那么容易… 现在,中国公安机关开始加大对“户籍管理正规化和法制化”的规范。早在2016年的7月,《人民网》就曾刊登过这么一则新闻 比如说,你已经加入了加拿大国籍,明天打算回国过年,与家人团聚,那么当你入境中国后的24小时之内,需由你本人或你的家人带着你的护照证件和家人的户口本,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 如果你回国之后,不住家而是住酒店的话,那么酒店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为你办理住宿登记,并将你的登记信息报送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如果以上两项中任意一项都没办理的话,公安机关有权对你给予警告及处以2000元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非法居留者则以每天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予以罚款!甚至还有可能处以5-15日的拘留!此前,网上就曾流传过一份“深圳南山分局蛇口派出所发出的全英文公告”! 所有的外国人: 无论你们是谁,来自哪里,你现在在中国,所以要遵守我们的法律,尽快到辖区派出所(蛇口派出所)做好身份登记。否则将会被处以最高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我们给你们一周时间来这里登记。一周后,我们会对所有未登记的外国人进行一次大规模整治行动。谢谢。 蛇口派出所(加印深圳市公安局蛇口派出所公章) 其实,在2013年7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中,就已经有了此规定: 目的有很多种,有“保障外籍人士在中国人身安全”的考虑;当然也有,加大“双重国籍”的打击力度!要知道,如果你是外籍华人,也就是华裔,但又没有注销中国户籍的话,你在向公安机关登记的同时,警察自然而然就看到你的户籍状态,然后顺便帮你注销… 这么一来,入了加籍的华裔盆友们,如果想在加拿大的驻华使馆申请挂失护照,分分钟要被当成骗子;如果想在国内申请的话,有可能户籍比你的护照还早失效; 尽管近几年来,吸引海外华人回国的利好政策越来越多,但这并不意味着,“双重国籍”目前在中国的可行性; 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全国共有106万个户籍,因“隐瞒不报”而被注销! 而且随着中国海关对这一现象增强的打击力度和整治力度,这一数字只会越来越多…有人可能会心存侥幸,想着“加入外籍的华裔”那么多,海关怎么管得过来呢…可有没有人想过,中国有浩浩荡荡、让歪果仁羡慕不来的庞大人力,分布在各级各层,从海关留存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信息,到连买手机卡、淘宝都得实名制…隐瞒不报的你,又怎么逃得掉呢…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2-18 02:45 , Processed in 0.139647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