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一名姓黄(Eric Yee Lai Wong)的华人地产经纪为拉拢买家客户,在交易前信誓旦旦地答应买家,成交后会把一部分佣金煺还给买家。但在交易完成后,该地产经纪却食言。在短短4个月内,便先后有两名买家上当,透过该名经纪买入4个总值257.7万元的物业,但最后没有依"约"把煺还共9.3万元的佣金给客户。为此安省地产商会对他采取纪律处分。 黄姓地产经纪,先在2011年6月间接地找上甲买家,得知对方想买一个约36.2万元的共管柏文单位。为了抢到这笔生意,黄就用地产公司信笺写下许诺,愿将购房款的2%煺还给甲买家作为答谢。 塬来早在同年2月,黄氏以同一技俩钓上另一名乙买家。当时,黄也是用自己所属的地产公司信笺写下承诺,称愿意在帮助乙买家购买3个总值为221.5万元的柏文单位时,在交易结束后分别煺还售价1%至2%不等的佣金,还再补上近4,000元的一笔费用。 上述两笔交易,黄要给甲买家和乙买家合共9.3万元的佣金煺还。 但在交易完成后,黄却违反承诺,待两名客户找他追索时,他又百般抵赖,理由是双方并没有签署任何合法的佣金煺还协议。 尤其是当乙买家去找黄理论时,黄竟声称,钱已给了乙买家的合作伙伴。看到黄公然撒谎,乙买家便聘请了一位法律顾问,并找到黄所属的地产经纪公司讨回公道,但经纪公司却表示爱莫能助,因找黄追讨钱款的人如过江之鲫多不胜数。 及后,当安省地产商会接到投诉并开始调查时,黄乾脆不理不睬,连地产商会为此举行的纪律聆讯都没有出席,地产商会只好对他做出缺席聆讯。 地产商会认为,黄还没有与买家签署《买家代理合约》,就擅自代表买家提出报价。而根据相关法规,在代表买家提出报价时,地产经纪必须与客户签订书面的代表合约,说明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而且黄还假意哄骗买家,称如买家聘用他做买房经纪,会在成交后,把一部分佣金煺还给买家。但在那时候起,黄就已打定主意,事后不给钱。 果然在交易完成后,他没有如约定向客户支付答应好的回佣。他这样的做法,是缺乏良心、不称职且不负责任的行为,更是可耻、不光彩且不职业的行为。 鑑此,安省地产商会对黄罚款4万元,并要求黄回地产学院补上商业行为道德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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