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温哥华的华人圈炸了,说有个年赚20万的华人企业大户,多年来一直没有交税。 大温一对华裔夫妇闹离婚,因为赡养费起纠纷而闹上了法庭。 这事不闹不知道,一闹,就真的闹大了。 据悉,这对夫妇两人多年经营的园艺业务,从未交过一点所得税,可能面临加拿大税务局的追讨! 法庭文件表示,W女士和L先生最初以“非常简单的方式”开展园艺业务。 他们起家的时候仅仅是28户,后来,生意做大了,做到大约1000户,但是两人多年从不缴纳商品服务税,或上缴所得税; 他们两人雇佣的员工,也从未向加拿大税局上报,或交税,“两人收到的现金,也不存入银行。” 法官说,W女士和L先生在过去多年中从未缴纳所得税。 虽然,法官表示,“试图计算双方应该支付的所得税不是法官的职责”,但法官也指出,两人这种行为对于加拿大人非常不公平! 据悉,去年8月,45岁L先生被勒令支付他55岁前妻和商业伙伴W女士,每月500元的配偶抚养费。但他迄今为止没有向前妻支付一分钱。 由于L先生缺乏合作,法官起初对他们的财务评估是,非常困难。 在长达13页对两人财务的估算中,法官表示,没有证据显示两人的收入记录,导致法官难以计算配偶应该获得的配偶赡养费。 法庭文件显示,W女士和L先生于2005年结婚,两人10年后分居。 夫妻两人在之前的婚姻中,育有两个孩子。 这两个孩子,共拥有这对夫妻房产的三分之二,而L先生拥有房屋的三分之一。 两人婚后,W女士一早将L先生赶出外工作,高峰季节工作每周七天,每天工作12-14小时。W女士也会帮助除草、施肥和清理。随着两人业务扩大,两人也雇佣帮工。 在女方的证词中,W女士声称每年赚取高达20万刀。 根据初步估算,2012年至2014年三年期间,企业收到的净收入总计近38万刀。 但是,W女士这些年向税局申报的收入为零,“因为她说她没有工作所以没有获得工资。” 法官表示,由于她负责招徕业务以及为收单和收款收据负责,所以她明显有权获得工资。 根据L先生在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他在过去两年期间,每年收入约2万1千刀。 法官表示,W女士的租金收入约为2万多刀, 但没有证据显示该房产位于何处,而且该数额并未显示在她的税收申报单上。 园林绿化业务记录似乎同样不完整。 法官在裁决书中表示:加拿大税务局决定追缴两人这些年所欠下的这些所得税。 这真验了一句老话,要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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