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美国纽约华社发生曾文兰倒会案,卷走2,000万美元钱款,为华社史上最大倒会案。然而迄今曾文兰仍然没有返还“会脚”投入的会钱,120名受害人随发起集体诉讼,由律师游爱虹诉至曼哈顿民事法庭并于2日立案。 根据法庭文件,曾文兰和她的女儿、儿子、嫂子、哥哥、舅舅等,一家人组织了14个会,一个会有成员78人,合共集资逾2,000万美元,涉嫌触犯“诈欺”、“协助和教唆欺诈”、“不公正的致富”、“侵占”(conversion)、“违约”、“债务不履行”(Promissory Estoppel)等纽约州法律,120名受害人中,每个人蒙受的损失从一万多到二十多万美元不等,大多数人被套数万和十多万元,他们寻求实际和补偿性赔偿。 会头曾文兰是福建移民,其在纽约经营标会已长达十余年,开始她的标会规模不大,慢慢建立信用后,很多会脚拉着同乡、亲友一起加入标会,标会规模扩大。 2013年至2017年间,曾文兰发起了14个标会,限期为三年出头,每个会的人数为78人(有一个例外是76人),会款金额为700元,最高限200元标,最低限120元标,回报率比外面银行存款的利息高出许多,因此吸引许多家庭的闲置资金向其汇聚。 然而,14个标会并非各个独立,涉及的会员并没有上千人,实际不超过200人,是因为先前的与后集的会相互纠缠在一起,很多人一人多会,资金上彼此相连,形成一种复杂的局面。 一般的标会会期是一个月一会,但曾文兰的是半月会,她的标会“竞标”的频率半个月一次。起诉书指,曾文兰的14个标会,在实际运作中,又全部固定200元标的上限(利率最高),许多人从未获允许得标,不中标的会员每半个月需交500元会费,这样计算每月有上百万美元经她的手。 起诉书描述,在她位于爱烈治街18号6A的家中,有好几个钱柜台用来收钱,会员们以日计算,络绎不绝地前来交会款,她及家人也到会员处收钱。她的标会就像一个高速运转的吸钱机器,将周边的资金都吸收进去。 这样到了2017年3月,曾文兰突然通知会员说,标会里有人跑了、拒交会费,所有14个标会全部停止。120名原告支出了几年会钱,从未把钱拿出来过,从此追讨无门。 其中一名受害者邹秀英损失19万多美元。起诉书指,邹秀英早年在华埠一家寺庙遇见曾文兰,以为佛教徒不会骗人,便加入了她的标会,一个会结束后,曾文兰没有把会钱给回她,而是劝她连本带息将会钱投入下一个标会。 邹秀英不但一生积蓄全部投入,自己还借钱投入供会,并介绍远在香港的女儿、姐妹等亲属入会,几乎一个家族的资金都被吸入会中,最后血本无归。66岁的邹秀英现在只能每日做家庭护理,努力挣钱还债。 曾文兰从未当众出标 传统的标会,会头会组织竞标,每期标会,出标者在标单上书写一个利息,由会头当众打开,出利息最高者得标。起诉书指,曾文兰的14个标会中,从来没有“当众出标”的过程,她也从未通知会员得标结果;当有会员需钱用、要求出价竞标时,她总借口“已经被人标走”,却从不告知是谁中标。而这些会员彼此不相识,没人知道究竟有没有人把钱标走。因此受害者们认为,曾文兰与其家人策划了欺诈,全部钱都被她家放进自己口袋。 起诉书又指,检查14个标会的细节,均可发现其明显的欺诈。例如,在2014年2月1日至2017年4月15日期间运营的4号标会,原告占了其中30名会员。当曾文兰在2017年3月通知说,因有会脚逃跑而倒会时,距离标会期满只剩半个月。按理说,多数会员都轮上拿钱了,最后应该只剩3名会员未标中过,而事实上,30名原告都说,他们没有拿过钱。 案发前夕转移财产 受害人指,曾文兰把这些钱用于家族生意,以及购买美国、中国和巴西的房地产。起诉书指,倒会案曝光、受害人纷纷索偿后,曾文兰毫不犹豫地转移了其中一些房产。从市府财政局网站上也可以看到,2017年2月,也即她宣布倒会前十天半个月,爱烈治街18号6A的业主曾Connie将房产以10美元转卖给曾文兰儿子,其子去年底又将房产以65万美元卖给他人,此人在房产过户当天将房屋设定42万多美元抵押权给了第三方。从表面上看,曾文兰和儿子与该房产都没关系了。2017年5月,曾文兰的嫂子也将皇后区的房产转卖他人。 起诉书指,曾文兰存心倒会,有诈欺的意图,要求她及其家人偿还原告实际和补偿性赔偿。 避免倒会 应特别注意会头的动态 地下标会在福建社区很流行,许多家庭和商人利用标会筹款做生意,想筹集上百万的资金有可能在几分钟之内就解决了,不少新移民通过这种方式创业、开店买房。但是这样的“标会”资金链一旦断裂,对参会者往往造成巨大的损失。近几年纽约倒会的新闻不少,但以公权力起诉的概率不高。 曾文兰2,000万美元倒会案去年5月曝光时曾轰动华社。上百名受害者当时到华埠五分局报案,警方把案件转给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后,数位助理检察官花了四个多小时了解和记录每个人的案情,但该案似乎最终没有立案调查。因此受害者转以集体诉讼形式,打民事官司。 避免倒会,应特别注意会首动态,平时证据文件要齐。布碌崙助理检察官吴建宏在去年8月,针对另一起福建社区倒会案报案说,按一般人跟会的习惯,书面文件不全,有些人的借据上没有日期,或者没有签名,要搜证到足以让检察官以刑事案件起诉会首的程度,有其难度;此外,报案也要讲“快”,尽快确认具体的资金转移链条,才有利于索回欠款。 他希望大家吸取教训,不要冒险参加标会。“总之,看到听到‘天上掉馅饼’之类的好事,什么超过20%的标会利率,基本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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