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是多年未见的初中同学,他和她拥有过一段互生好感的青葱岁月,他们曾止步于年少的学生时光,却又在30年后同学会上欣喜重逢。 最终,他,妻离子散、事业破产,欠下600万元债务。 她,被投入大牢,面临15年的监禁和1800余万元的赔偿。 我曾经对她有好感,我那么相信她……没想到她却骗了我1800万! 2012年,曾经互生好感的刘某(男)与朱某(女)重逢了。 刘某经商多年,但他在青岛的事业遇到了瓶颈;朱某则在临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自称在临沂人脉广泛。 年少的情谊和现实的需要让他们相见恨晚。很快,朱某帮助刘某在临沂联系了一个工程项目,刘某对朱某非常感激,并对她的能力深信不疑,刘某的妻子也和朱某成为了闺蜜。 然后,接下来的剧情, 连小编都不敢相信, 几百万、上千万说拿就拿, 这位青岛大哥你太豪了 …… 2012年7月,朱某提议刘某开展采沙业务,她能帮助办理采沙证,需要170万元的资金运作,刘某夫妻二人毫不犹豫的支付了费用。 2013年3月,朱某又提出临沂市许多工程需要用沙子,可以帮助刘某承揽供沙子业务,索要300万元用于周转。 2014年6月,朱某称可以帮助刘某承揽临沂高架桥修路项目,再次索要260万元。 2015年1月,朱某称兰陵县土地局有矿山招标,需要1080万元保证金,如果竞标不成功三个月后退回,刘某夫妻认为机不可失,调动了家庭所有现金并借款600万元支付了该笔费用。 可是,直到2016年10月所有项目都没有消息。 刘某夫妻向朱某要钱,朱某说保证金被土地局挪用无法归还,刘某一跺脚说要向纪委举报,可是朱某仍百般推拖。最后还是刘某的父亲意识到被骗了,报了案。 谁也没想到的是,一直推脱的朱某这回却主动到公安机关投了案。 朱某说自己的行为根本就不是诈骗 …… 她解释说前三个项目都真的开展了,并实际投入了资金,第四个项目是听朋友说的,打算之后开展。 各项目进展不顺利在意料之外,为了不让资金长毛,她就把剩下的资金全部投入了股市,没想到遇到了股灾,几乎血本无归。 但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朱某涉嫌诈骗罪,诈骗数额1810万元,将该案移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市北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刑罚,将该案报送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然而,他们这一笔大帐, 却难坏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证据缺失、疑点重重… 能证明朱某(女)故意非法占有的证据很单薄,难道就这样把她放了? “案子交到了青岛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张紫薇的手里。张紫薇审查案件后发现,证据体系不完整,能证明朱某故意非法占有的证据很单薄,诈骗数额被认定为1810万元也依据不足。 款项去向不明: 侦查机关认定前两笔诈骗事实的金额是470万元,朱某说其中有300万元用在项目周转、请客找人上了。 而侦查人员调取的银行交易记录不完整,无法证实资金走向,不能证明朱某所说的理由一定是假的,也许朱某可能真得是把资金投入到了项目里去呢,所以这两笔无法证明朱某是想故意非法占有刘某的钱。 诈骗数额不准: 朱某说自己以办理采沙证为由向刘某夫妻要了170万元,而刘某夫妻却说朱某要了自己200万。侦查人员在供证不一、未调取相关资金支付等书证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就低不就高,草率的以170万元作为诈骗犯罪数额认定。差了30万,哪去了? 第二次,朱某又以办理供沙子为由要了刘某夫妻300万元,这笔钱双方都没有异议,可是比对这一时间段双方的银行交易记录,却显示实际转款了350万元。多出的50万,哪去了? 还款证据不清: 朱某说自己在案发前还了刘某40万,刘某却说只还了30万。而归还的这部分金额,即没书面证据,也没有从诈骗数额中扣除。还的钱,哪去了? 诉不诉?“针对案件存在的问题,张紫薇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最后,侦查人员重新补充了朱某的供述和被害人刘氏夫妇的陈述,将第二笔诈骗资金修改为350万元。 而面对其他证据的缺失,侦查人员答复说银行、证券等单位不配合,无法继续取证。兜了圈,大部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案件暂时不具备起诉的条件。 一个涉案价值1800万的案子,兜了一个大圈,大部分的证据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暂时不具备起诉的条件。 怎么办?诉不诉? 时间再紧,也不能办一个问题案,因为即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纵任何一次犯罪。于是,张紫薇在领导的指导下开始了证据复核、自行取证的艰难努力。 翻遍账户,剥丝抽茧 连狡辩的机会都不给你留 通过提审朱某,复核刘某夫妻的证言,张紫薇从刘某妻子那里得到了一条线索。 她 第一次转给朱某200万的时候大概是个七月份,在张紫薇已经掌握的银行交易明细里,正好有三笔200万元转帐就发生在2012年7月,只是没有对手信息,给朱某的200万会不会就在这三笔里面?张紫薇到三家交易银行调取了原始凭证,但很遗憾,查完了,也没有找到给朱某的那笔款项。 这时候,刘某妻子又说时间太久了,真记不得具体是怎么转款的了,但真得是给了朱某转了200万元。 为了这一句话,张紫薇远赴临沂,查遍了朱某所有的银行帐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一家一家走,全部的交易明细,逐笔核对,果然发现在2012年7月、9月有两笔转入账户显示为青岛地区帐号,金额合计196万元。 与刘某夫妻核实后,两人确认这两笔资金就是转给朱某的第一笔钱。看着张紫薇找回的证据,夫妻俩这才想起来,朱某在收了172万元之后,又以办理采沙证费用不足,需要再找关系为由要了24万元。就是一向狡辩的朱某,面对张紫薇的努力,也终于承认了事实。 查遍流水,分厘不差! 原来这些钱,朱某都花在了 …… 数额弄明白了,可是钱花哪儿去了?朱某是不是真得帮忙办事了?每一笔钱是怎么从刘氏夫妇那里转到朱某帐上的,朱某又是怎么把这些钱分批转出去的,转出去的钱又花在什么地方了?为了弄明白每一分钱,张紫薇又开始逐笔核实钱款去向,从朱氏夫妇款项进入朱某账户后的每一笔大额转出银行原始凭证,再到朱某几个帐户倒腾的三手转帐记录,简直就是一次数字的泥石流。 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实朱某拿着刘氏夫妇的19.3万元偿还了个人债务,10万元取现、消费; 其余的资金则全部转入了朱某的中泰证券股票账户,从事高风险的融资融券股票业务。结局大家很清楚,2015年的一场股灾,账户上只剩下了可怜的10余万元。 在此期间,其实朱某也不是只收不吐,她还给刘某妻子转了40万元,说是自己帮他们做生意挣的利润,也正是这40万元的利润,让刘氏夫妇觉得朱某果然是个能人,更加深信不已。当然,从法律上讲,这40万元理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坑“友”终坑己! 悄然间,侦查卷宗从3卷变成了5卷,朱某诈骗的主观故意也渐渐显露了出来…… 朱某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四次虚构项目、隐瞒真相,诈骗刘某夫妻项目款,但实际并未将款项用于相关项目,承诺的事项也没有实际进展。 朱某将资金投入高风险的融资融券业务中,明知可能造成巨额损失,却仍然采取放任的态度。 后来,就是刘某夫妻反复索要诈骗款时,朱某还是丝毫没有归还的意思,而是编造理由继续欺骗对方。和她所谓的认真帮忙,完全不符。诈骗数额,也根据最终核对的每笔转账情况,从1810万元先增加至1886万元,再扣除还了的40万元,最终认定为1846万元。 面对确凿的证据,朱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并表示愿意出售自己的房产赔偿被害人损失。法院全部认定了起诉书指控事实,采纳了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责令朱某退赔给被害人刘某夫妻造成的实际损失。朱某未提出上诉。 唉……反观本案的当事人刘某,朱某利用他的信任,以“好朋友”的身份骗取了刘某巨额财产,刘某也因此与妻子感情生隙,最终家庭解体、债务缠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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