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华人通过请愿,参选,助选等方式积极参与加拿大政治过程的时候,万锦市长薛家平借用请愿书里万锦(Markham)拼写错误,来嘲笑和贬低华人英语水平。这一现象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将会强化华人英语差的负面形象(stereotype),助长社会偏见与歧视,给华社及加拿大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有关事件的事实并不复杂。最近在万锦市接待避难者(asylum seekers)的辩论过程中,华人请愿书里的万锦(Markham)这个单词可能拼写有误,而万锦市长薛家平面对不同的政见,不是去直接回应实质性的问题,而是针对请愿者的英语能力进行讽刺和进攻。该市长通过媒体声称“They can't even spell Markham right”,即“他们连万锦都不能拼对”。 稍微分析一下,我们就可以发现这种言论是缺乏宽容、反移民的表现,在法律上也构成歧视。 为什么说是嘲笑华人语言问题 任何人,不论英文好坏,都有可能犯拼写错误。所以,一个地名拼写错误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可能是英语语言能力的问题;另一个可能是疏忽或笔误的问题。一个正常思维的人不难看出,当市长说“They can't even spell Markham right”时,他想说明的是请愿者的语言能力问题。 那么,薛市长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抓住语言问题呢?道理很简单,因为请愿者是华人;在他眼里华人英语不正中。也就是说,薛市长是因人而定的;如果犯拼写错误的是本地白人,那么就不是语言问题,就没有理由嘲笑。如果是华人移民,那只能是语言问题。给不同的人不同的待遇(treat someone differently)正是人权法里(human rights legislations)歧视定义的核心。 为什么说是贬低华人语言能力 在说“他们连万锦都不能拼对”时, 薛市长向公众释放的信号是:他们英文水平低到连万锦这个单词都拼写不出来。 在加拿大,华人群体平均英文水平可能不是最高的,但也不应该是像薛市长形容的那么低下。请愿书出现的拼错问题本来是一个疏忽或笔误问题,但薛市长偏要往语言问题上扯,且夸大其词,加以嘲笑与贬低,固定华人语言差的负面形象。这反映的是一种反移民、缺乏包容的态度,与他想要树立的帮助难民的人道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 借用语言问题打击政敌属于歧视 通过媒体薛市长强调参与请愿的部分人是市选候选人,但他并没说明这与语言问题有什么关系。 在歧视的定性问题上,人权立法和法庭使用的一个核心概念是“合理的需要”(reasonably necessary)。简单地说,如果为了实现一个合法的目标,采用某个政策,标准,要求,做法等是“合理的需要”,那么这个政策,标准,要求,做法等就不属歧视。 我们知道请愿书拼写有误不会引起误会,不会影响对实质问题的讨论。薛市长在这场辩论中没有必要把公众注意力引向请愿者的语言问题;但他却这样做了。所以,说薛市长言行构成歧视,不是没道理的。 在公众辩论的游戏规则方面,一个基本规则是进攻Message,而不是Messenger。薛市长却犯了这样的错误;他攻击的不是请愿者的立场,而是他们的人身。 对华人群体的伤害 虽然薛市长的那个They是指的那些请愿者,但在客观上会辐射到华社的每一个成员。他对华人语言的讽刺与贬低,会树立及强化华人英语差的负面形象(stereotype),助长对华人整体的偏见与歧视。这种偏见与歧视不仅影响华人参政机会,而且还会影响华人就业,经商,升学,社会活动等机会及社会尊严。 怎样加以纠正 在这场有关接待避难者的政治辩论中,无论薛市长的立场正确与否,都不应该成为伤害华人的理由。所以,华人应该行动起来要求市长道歉,尽可能消除负面影响。 我们应该看到,在加拿大政坛不宽容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前不久在安省议会辩论中,一个NDP议员嘲笑一个保守党议员的口音,但由于没有录音,该NDP坚持不承认,使得这件事不了了之。但在本案里薛市长说的写的,是抵赖不了的。 如果薛市长拒不道歉,向安省人权法庭(Ontario Human Rights Tribunal)投诉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安省人权法庭受理案件的程序比较简单,受害人可以代表自己,不用请律师,也没什么费用问题。另外,很多歧视的受害人没有投诉,因为他们认为无法证明对方是歧视的。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误会。人权法的举证规则对受害人是比较有利的。受害人只需证明及说明自己受歧视的感受,法庭会要求对方证明他的言行不是歧视的。 总之,华人在加拿大拼搏并不容易,应该团结起来,知道利用加拿大的游戏规则,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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