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这篇文章绝对没有危言耸听:这个9月,无论你在加拿大还是中国的收入,都将暴露给中国和加拿大的税局;而8月31日的个税改革通过,意味着中国真的要落实 全球征税 了!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税局” 早在2014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就已经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这个国家与国家之间互通银行账户,公开税务信息的标准,是由G20委托OECD发布的。 不巧的是,加拿大 和 中国 都是G20下的国家,也都承诺要落实这个标准。 更可怕的是,在G20的大力推动下,现在已经共有96个国家签订了这个标准。 一眨眼,四年过去了。 在2018年9月,也就是现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 简单来说,你在中国和加拿大的银行账户,已经可以被加拿大和中国查看并且监督了。 除了你的账户内的资产信息外,你的姓名、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都会被在两国之间互相交换。 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你在加拿大和中国的所有账户信息,将彻底被调查。 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参看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信息: 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然而,最可怕的,才刚刚开始... 迎面而来的就是,全球征税!国与国之间的居民账户信息互通之后,中国将可以正式开启 全球征税模式! 8月31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改革的草案,经过多次修改,最终终于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条看似与海外华人毫无关系的个税改革,其实暗藏了“杀机”。 因为,个税改革第一条就是: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概括一下就是: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在中国境内有收入,就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最新的个税起征点是月薪5000人民币。) 如果你是中国居民,但在国外和国内都有收入,那么,这两份收入,你都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全球征税。 所以说,那些偶尔来加拿大做做小生意的中国人,要多缴税了;那些偶尔来中国的做做小生意的加拿大华人,也要多缴税了。据居外网解析,以下这七类人将受到全球征税的影响: 1、境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 2、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的人 3、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老板 4、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人 5、海外藏钱的境内公务员 6、已经移民的中国人 7、财富管理从业人员 千万别挑战税局的调查能力 大家不要觉得,少缴一点税不会被查出来。在去年,就有一名在多伦多经商的华人Xiao Hua Gong(Edward Gong),惨遭调查。他被发现在中国从事巨额诈骗和洗钱活动。他在加拿大被冻结的物业资产就超过了1600万加币,而警方搜集到的各类文件、视频、音频证据将近有60GB。 更令人震惊的是,今年六月,Xiao Hua Gong还被新西兰警方冻结了近7000万刀(新西兰币)。这些诈骗所得,将一分不少地被追回。毫无疑问,新西兰刚好也是参与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国家之一。 以前,拿了永居的华人经常会来中国和加拿大两头跑,从来没有考虑过要把在加拿大的收入放在中国报税的问题。因为,一是没人查,二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报。 那么,在看到最近中国的这一系列操作后,大家是不是有点慌了呢?在不久的未来,怕是真的要“同一个世界,同一个税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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