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中国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非居民金融帐户涉税资讯(CRS),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审查的同时,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代表已经移民、在境外有金融资产、设立海外家族信托、国际贸易企业主、用海外壳公司投资理财者、在境外配置大额保单等六类人有大麻烦了。 中国经济网报导,中国实施CRS后,将以“税收居民”身分而非国籍信息来判定进行信息交换。举例来说,若是法国国籍,但是长居中国,并且在中国工作,就属于中国的税收居民,在境外的金融帐户信息需要交换给中国税务当局,而非法国税务当局。 据报导,另一类就是在海外持有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以及已在海外设立家族信托的中国公民,尤其是中国早期富豪最喜欢在新加坡、香港、新西兰、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库克群岛、耿西岛等设立家族信托,目前这些国家和地区已都成为CRS签约国家和地区。一旦被查询到海外巨额收入,相关人员可能面临巨额的个税补缴,以及海外设立公司的25%企业所得税。 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很多人热中到香港买人寿保险,如果保险金额达到一定水平也是要进行信息交换的。据了解,香港也是CRS签约地区,因此香港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将历史上购买过大额保单的高净值客户的保单资产信息,报告给国家税务总局。 报导指出,专家表示,在CRS的影响下,由于离岸金融工具也作为信息而被申报,再想透过离岸金融来达到隐藏资产、逃税、避税变得困难。另外,对于高净值的“富人”而言,如果信息不正确披露或没有披露,不但资产会被冻结,也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诉讼,涉及欺诈、造假、逃税的将负严厉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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