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打击外汇违规行为日趋严格,22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再公布20起外汇违规案例,这是年内第五次外汇违规通报。此次20起外汇违规案例罚没金额高达2304万元(人民币,下同),涉及企业个人逃汇、银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首次提及境内居民海外SPV(特殊目的企业)的外汇违规案例,而个人逃汇主要用于购置海外房产。 未尽审核责任 7家银行被点名 违规办理内保外贷 建行一分行被罚419万元 梳理通报案例,此次20起外汇违规案包括7家银行、6家企业以及7例个人案例。 涉及外汇违规的这7家银行分别是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上海分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光大银行厦门火炬园支行、渤海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分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威海分行。 而银行外汇违规案例主要涉及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尽审核责任而被处罚。 在通报案例中,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的罚没金额最高,为419.03万元。 此外,光大银行厦门火炬园支行、渤海银行天津滨海新区分行均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受到处罚,分别被罚没134.85万元、324.48万元。 首次通报海外SPV违规 在企业违规典型案例中,逃汇行为最为常见。主要手段为企业在外贸业务中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外汇。 在通报的6起企业违规案例中,首次提及境内居民海外SPV(特殊目的企业)的外汇违规案例。如金石包装(嘉兴)有限公司和傅采林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均因为未如实披露返程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信息,分别违规汇出利润290.12万美元和318.32万美元,构成逃汇行为,分别被罚95万元和104.7万元。 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 地下钱庄、蚂蚁搬家 多人违规转汇境外购房 通过地下钱庄、“蚂蚁搬家”等行为进行外汇违规操作一直是央行、外管局等打击的重点。从此次公布的处罚案例来看,上述两种手段仍是个人吃罚单的主要原因。 个人外汇违规案例中,3人通过地下钱庄将资金汇至境外买房,4人因分拆逃汇被罚。其中,香港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的罚款最高。据介绍,2015年1月至8月,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700万元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被处以罚款153万元。 此外,广东籍张某的案例则是“蚂蚁搬家”式分拆逃汇案典型。张某利用3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约110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国家外汇局还对购汇的用途进行了限制。侨报记者注意到,在新版的《个人购汇申请表》中明确写道,“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打击外汇违规行为力度不变 外管局工作人员透露,这样的通报会逐步常态化。另外,外管局将继续保持检查和处罚力度不变,并持续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高压打击。接下来还将严厉打击构造虚假交易、欺骗交易以及逃骗汇、非法套汇行为。 专家分析,中国外管局打击外汇违规行为力度虽不变,但查处、通报违规案例却越来越频繁,并且打击手段更具现代化、信息化。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外管局会持续拓展数据来源,加强非现场检查,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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