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联邦大陪审团对一家中国国有企业、一家台湾公司和三名台湾人提出起诉,指控他们共谋盗窃、输送和拥有从一家美国半导体公司盗窃来的商业秘密,以便为中国政府控制的一家公司谋取利益。司法部说,所有被告均被指控共谋从事经济间谍活动等罪名。 美国司法部长塞申斯在司法部宣布对涉及中国商业间谍所展开的刑事执法行动。(2018年11月1日) 被起诉的企业是中国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台湾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UMC),他们被控从全球半导体业领军企业、总部在美国的美光公司(Micron)盗取商业秘密。 美国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下令禁止继续转让被盗窃的商业秘密,并禁止某些被告向美国出口任何由联电或晋华利用相关商业秘密所制造的产品。起诉书在2018年9月27日提交,11月1日公布。民事诉讼于11月1日提交。 美国司法部长塞申斯宣布了起诉的消息。他说:“美光据估计价值为1千亿美元,占有动态随机存储器产业的20%到25%的份额,这项技术中国在前不久才拥有。这起以及最近其它案件显示,中国增加了针对美国的间谍活动,而且一直在迅速增加。我在这里要说:够了。司法部将本着操守和专业精神,大力起诉这类非法活动。” 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雷说:“没有任何国家比中国对我们的观念、我们的创新和我们的经济安全构成更广泛、更严重的威胁了。中国政府执意要获取美国技术,他们不惜动用各种手段,从境外投资、收购公司和网络入侵到获取公司现任或前任雇员的服务以掌握内部信息。如果中国获得了一家美国公司最重要的技术---这种使其成为行业龙头的技术---该公司将蒙受重大损失,我们的国家安全甚至也有可能受到影响。我们致力于与我们的联邦、州、地方和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密切合作,抗衡来自中国的这一威胁。” 司法部说,在起诉书所指控的共谋盗窃之前,中国并没有掌握动态随机存储器(DRAM)技术,中国中央政府和国务院公开把DRAM和其它微电子技术列为国家经济重点。根据起诉书,被告之一台湾人陈正坤原为美光公司2013年收购的一家电子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长,后来成为美光公司在台湾一家子公司美光记忆体(MMT)的总裁。MMT负责为美光公司制造至少一种DRAM芯片。美国司法部说,陈正坤2015年从MMT辞职,几乎立即开始为联华电子工作。在陈的安排下,联电与福建晋华合作,由福建晋华提供资金,联电将DRAM技术转移给福建晋华进行量产,技术由两家公司共享。陈后来成为福建晋华的总裁,并负责其DRAM生产设施。 美国司法部说,陈正坤在联华电子公司期间招募了许多MMT雇员,包括本案另外两名被告何健庭(音译)和王永明(音译)。在离开MMT之前,何与王都盗窃了几项与DRAM设计和生产有关的商业秘密并带给UMC。王在离开MMT之前,下载了900多份美光机密和专有文档,把它们存在USB外盘或个人云存储内,使其在联华工作期间,可以获取相关技术。 依照美国法律,被起诉并不等于有罪。如果被判罪名成立,个人被告因经济间谍罪名面临最长15年的监禁及5百万美元罚款,因窃取商业秘密罪名面临10年监禁。如果公司被判有罪,每家公司面临被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以及最高逾200亿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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